來源:法制網
2017-01-05 08:34:01
法制網北京1月4日訊 記者萬靜 今天工信部發布關于規范電信服務協議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與用戶訂立入網協議時,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要求用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并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用戶委托他人代辦電信業務手續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要求受托人出示用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進行查驗。
通知指出,電信業務經營者在為用戶開通包月付費或需要用戶支付功能費的服務項目時,應征得用戶的同意。征得用戶同意的憑證作為電信服務協議的補充協議,與電信服務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電信業務經營者應依照與用戶訂立的服務協議為用戶提供服務。用戶應按照服務協議的約定使用電信業務,履行相應義務。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