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02-12 06:30:02
2016年,青海省共問責落實“兩個責任”不力問題23件,問責處理37人,處分11人,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
層層傳導壓力。在省紀委五次全會上6名市州和省直廳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述責述廉并接受省紀委委員現場評議,不斷強化“一把手”責任意識。省紀委常委帶隊赴各市州及部分省直單位、省屬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等單位就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全面了解情況,有力推動工作。下發了《關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向基層延伸的通知》,對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出具體要求。召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向基層延伸推進會和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經驗交流暨部署推進會,總結經驗,鞏固成果,切實把責任壓實到基層。
加強檢查考核。由省級領導帶隊,完成了8個市州和68個省直單位黨組(黨委)上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對排名靠后的10個地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狠抓日常監督檢查,年中對70個省直機關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行考核,督促各級黨組(黨委)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每年結合反腐倡廉新任務新要求及時調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改進方式方法,進一步完善責任制考核制度,逐步形成了日常檢查、年中督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考核機制,促進考核科學合理,更好地發揮標尺作用。
強化責任追究。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出臺《青海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把兩個責任落實不力、管黨治黨不嚴等問題作為問責重點,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倒查監管責任和領導責任,釋放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對發生多起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格爾木市黨委、紀委追究了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對省司法廳原黨委、省監獄局黨委、省司法廳原紀委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失職失責問題啟動問責程序,倒逼“兩個責任”落實。(青海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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