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2-22 18:27:02
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趙文君、于佳欣)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22日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首次增加了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
草案規定,不得利用技術手段在互聯網領域從事影響用戶選擇、干擾其他經營者正常經營活動的行為,并具體規定了應予以禁止的行為,增強了行政執法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作用。
這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自1993年實施以來的第一次修訂。主要內容有:一是進一步界定不正當競爭行為,針對新業態和新的商業模式,根據治理商業賄賂、保護商業秘密和適應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的需要,補充完善了相關規定。二是理順與相關法律制度的關系,與反壟斷法、招標投標法、商標法等法律進行了銜接處理。三是明確了民事賠償責任優先的原則、加大了行政處罰力度,增加了違法行為人的信用懲戒。
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認為,為了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修改反不正當競爭法十分必要。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關于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的說明中表示,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新的業態、商業模式不斷出現,現行法存在一些不適應的地方,主要表現在反不正當競爭的執法依據不夠充分、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和治理機制還不夠完善、行政查處措施有待進一步創新等。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