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商報
2017-06-15 09:29:06
6月5日,眉山市仁壽縣公安局龍馬派出所民警營救跳河老人時,老人有個揮打動作
意外
施救過程中,輕生者兩次勒住施救者的脖子往水里按
力盡
民警和輔警兩人仍將其救起,扶著輪胎漂了20米才掙扎上岸
對話
你們為啥救我?
為啥子?為了我這身衣裳。
發現老人跳河后,眉山市仁壽縣公安局龍馬派出所民警楊立冬、輔警韓瑜先后跳下距岸3米,深超2米的河中營救,豈料老人先后兩次勒住兩人的脖子往水里按,并不斷高喊:我六十多歲的人了,我就是死也要拉你們年輕的墊背……
水中無處借力,生死一線間。最后,在龍馬派出所教導員楊先鋒和群眾的幫助下,自殺老人被拉上河岸。而楊立冬、韓瑜兩人扶著群眾丟下的一只大輪胎,隨著水流漂了20多米才掙扎上岸。
6月14日,成都商報記者從眉山市仁壽縣公安局證實,鑒于65歲的輕生者王峰(化名)的行為,仁壽縣公安局已對其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
第一次
給他穿救生衣 民警被按在水下
昨日,回想10天之前的那場營救,31歲的楊立冬五味雜陳,他第一次覺得,死亡離自己如此之近。
6月5日15時30分許,龍馬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龍馬加油站背后的長河邊有人想跳河自殺。派出所值班教導員楊先鋒當即叫上楊立冬、韓瑜飛奔下樓。
楊立冬是游泳愛好者,加之夏天為汛期,考慮到鎮旁有河流,車上隨時都備有救生器材。
警笛一路長鳴,幾分鐘后,民警趕到河邊,還未下車,只見一男子在長河中沉浮。來不及思考,已下車的韓瑜率先奮不顧身跳入河中,連衣服鞋子都沒來得及脫掉。楊立冬將執法記錄儀取下,轉身將配槍遞給楊先鋒,也來不及脫掉衣服鞋子,一個魚躍跳入河中。
楊立冬和韓瑜迅速靠近并抓住老人,水性不錯的楊立冬一面踩著水,一面將僅有的一件救生衣準備為其套上。當楊立冬把老人一只胳膊穿上后,老人忽然一扭身,用另一只手死死勒住楊立冬的脖子往水里按,并高聲喊道:“我六十多歲的人了,我就是死也要拉你們年輕的墊背。”
正在為其穿救生衣的楊立冬沒想到老人會有此舉,水面涌向眼睛,又迅速沒過頭頂。水下,楊立冬片刻冷靜下來,心里滿是悲涼:我全力營救你,你竟然要置我于死地?
第二次
準備綁繩上岸 輔警又被按水下
浮出來,又被按下。在嗆了幾口水后,楊立冬身上開始發軟,韓瑜抓住了老人的胳膊往自己方向拉,楊立冬借勢使勁往下一頓,掙脫了老人的手,浮出水面。
情況萬分危急,岸上的楊先鋒一邊將找來的輪胎拋向河中,一邊又跑到岸邊群眾家找來一根3米多長的尼龍繩扔向河里。楊立冬、韓瑜拼盡全力,將老人一點點拖向河邊,正當兩人將楊先鋒拋下的尼龍繩準備拴在老人腰間時,老人又拼命掙扎,水花四濺,一個不留神,韓瑜的脖子又被老人緊緊勒住,沒等楊立冬反應過來,韓瑜只剩下頭頂尚在水面。
“死也要拉個墊背的”、“你們有種開槍噻。”老人死死按住韓瑜的頭,情緒激動地高喊著。
“韓瑜的水性不如我,我被按在水下幾十秒都差點喪生,何況他?”楊立冬立即深呼吸兩口,一個挺身上前,抱開老人,奮力掰開老人勒住韓瑜脖子的手,將救生圈套在幾近虛脫的韓瑜身上。
水下脫生,韓瑜只剩下大口出氣。
視頻
有明顯往下拉墜動作
在成都商報記者獲取的一段1分45秒的視頻中,只見老人被水里的楊立冬等人將繩子綁在身上,但他仍不斷掙扎,就在大家準備將其拉上岸時,他也有明顯往下拉墜的動作。26秒時,該老人再次掉入水中,旁邊幾名男子連忙上前,借著救生衣、游泳圈和汽車輪胎,一番周折后再次將其綁住。1分零6秒時,在岸上人員幫助下,老人被拉上河岸。
上岸后,該老人被眾人控制在地上,仍不停掙扎,有人發問,“你一個60多歲的老漢,為撒子要跳嘛? ”而該老人也喊道:“你們為啥子要救我嘛?”一個聲音出現在視頻里,“為啥子?為了我身上這身衣裳,為了我的職責。”楊立冬說,這句話是當時還在河里的自己說的。“聽到他那樣說,我當時很氣憤,這話沒什么考慮就出來了。”
老人上岸后,力氣用盡的楊立冬、韓瑜兩人扶著群眾丟下的一只大輪胎,隨著水流漂了20多米才掙扎上岸。
特別鏡頭
五味雜陳 救人警員不敢告訴家人
上岸后,現場數十名群眾紛紛鼓掌,人群中,不斷有人稱贊:還是警察好!
楊立冬說,聽到這些,自己真的被感動了,一開始覺得悲哀也不復存在了。
將老人帶回所上安撫好后,楊立冬、韓瑜才感覺渾身上下有疼痛感。后上醫院檢查,兩人身上有多處擦傷於痕,身體多處軟組織受傷。
楊立冬說,身體上的傷痛不算什么,真正的痛在心里。救人當晚,楊立冬徹夜失眠,他只有一個姐姐,父母隨他生活。因忙于工作,86年出生的他至今還沒有孩子。因怕家人擔憂,他至今不敢將真相告訴他們。但他表示,下次遇到這種情況,他依然會毫不猶豫地出警救人。
而輔警韓瑜是一名90后,也是家中獨子,除了一個四歲的女兒,妻子又臨產在即。救人當天,韓瑜父親也正好在河邊,看到兒子命懸一線,其父淚灑當場。
經證實,跳河自殺老人系65歲的本地人王峰,對于跳河原因,王峰自稱系家庭矛盾,不過,警方根據其行為表現,已對其進行精神鑒定。
目前,因涉嫌故意殺人,王峰已被仁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黃俊明 成都商報記者蔣麟 仁壽警方供圖
律師說法
涉嫌故意殺人
需要細節來綜合判斷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廖華認為,王峰的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原因在于王峰有明確的表述,又有明確的行為,加上也有目擊者等;但王峰這個情況是未遂,這種特殊的短暫的情況,一般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考慮到王峰行為有反常可能,對其做精神鑒定也是合適的。
廖華說,綜合這幾種情況,考慮到王峰本人或對老百姓、社會有潛在的危害,出于防止出現二次傷害等情況,警方可以先拘留他,等鑒定結果出來后再決定是否逮捕等。
另一名律師黃先生則認為,拋開王峰本人的精神鑒定結果而言,王峰是否涉嫌故意殺人,是要取決于王峰本人是主觀故意還是客觀,這要看現場的細節是否足以支撐(涉嫌故意殺人),必須通過細節來綜合判斷。
“比如王峰說的那些話和行為,是真正的自己要去死要把別人也弄死,還是出于特定情況下只是說說而已,就需要現場細節來判斷是否是其真實想法。”黃達稱,如果現場的細節能反映王峰主觀上確有“拉人來墊背”的情況,不管王峰年齡大,有沒有能力,河里能不能淹死等情況,這都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的。反之,如果只是一些應激反應,不是自己真實想法,且沒有連續性等因素,則涉嫌故意殺人可能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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