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網
2017-08-28 15:26:08
侮辱國歌,除了要面臨行政處罰外,還有可能承擔刑責。8月28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二審的國歌法草案規定: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的,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者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歪唱國歌、侮辱國歌的行為,草案一審稿規定:奏唱國歌應當按照規定的歌詞和曲譜,不得修改國歌歌詞,不得采取損害國歌尊嚴、影響國家形象的奏唱形式。在公共場合,惡意修改國歌歌詞或者故意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損害國歌莊嚴形象的,由公安機關處以15日以下拘留。
對此,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提出,對侮辱國歌的行為,應當依據違法行為情節的輕重,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草案二審稿采納上述建議,作出了修改。
為體現國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國歌法初審草案中曾規定,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奏唱、播放國歌;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廣告、公共場所使用的背景音樂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在做草案修改情況匯報時稱,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提出,“商業廣告”不得使用國歌,“公益廣告是可以的”。因此,建議將該規定修改為:“國歌不得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不得在私人喪事活動等不適宜的場合使用,不得作為公共場所的背景音樂等。”
奏唱國歌的禮儀也是公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初審草案中對此規定為,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舉行升國旗儀式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員應當面向國旗,著制式服裝的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人民警察等人員行舉手禮,其他人員行注目禮。
為完善國歌教育,二審草案中還增加規定要求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中小學應當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教育學生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遵守國歌奏唱禮儀。
會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海陽介紹,為鼓勵和提倡公民和組織奏唱國歌,激發愛國主義熱情,草案二次審議稿中建議增加規定: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奏唱國歌,表達愛國情感。(澎湃新聞記者 邢丙銀 實習生 曾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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