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
2017-09-06 15:04:09
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出臺《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全省將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到2020年左右,全省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按照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綜合考慮防止群體型偏科和加重學生負擔等因素,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為“4+4”模式:以語文、數學、外語、體育作為基礎錄取計分科目,還須從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2科,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中選擇2科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非計分考試科目的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控制標準。
為改革“唯學業考試分數”的錄取模式,陜西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要以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重要參考或依據,條件成熟的市(區)可逐步過渡作為重要依據,引導學生、學校、家長、社會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養成。無綜合素質評價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高中階段學校不予錄取。
《實施意見》規定,寶雞市、延安市、漢中市作為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試點市,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起,實行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其他市(區)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起,全面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繼續實行現有的招生錄取辦法。積極為分批推進試點和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充分準備。
《實施意見》還要求各市(區)應嚴格清理和規范招生加分項目,除國家規定的照顧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項目原則上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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