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半月談
2017-12-26 09:48:12
闖世界闖進毒窩:流動少年涉毒關口何以失守
半月談記者在廣東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訪談了4名參與涉毒犯罪的未成年人,發現他們陷入毒品犯罪有著極為相似的軌跡:過早輟學,混跡社會,一心想要赤手空拳闖世界,卻不料一頭栽倒在毒窩里;先是被毒販誘騙染上毒癮,再被毒癮控制以販養吸,徹底淪為運毒、販毒的工具……
打黑工、混社會,陷入毒窩
“我12歲時去酒吧玩,聽人說玩毒品會興奮,好奇試了一下,一發不可收拾。買毒品認識了毒販,就跟著他們一起販毒。”阿興告訴記者。
輟學、打工,過早進入社會是這些孩子共同的成長歷程。在社會上“漂”著的他們,自由出入成人娛樂場所卻無人過問。在賭場、游戲廳、酒吧等復雜“帶毒”的環境,他們打工、消費,耳濡目染成人世界的毒品交易,稍不留神便被拉下水。
阿興是販毒團伙的骨干,剛滿14歲就因販賣毒品被判刑。“毒販們很有錢,到處花天酒地,都是‘日光族’。我本來就喜歡玩,跟著他們一起去高檔會所喝酒、唱歌、吸毒,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感覺毒品真是個好東西。”
來自湖南的小林姑娘,11歲到廣東東莞打工,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初一時成績不好,不想讀書,想看一看外面的世界。”小林在老鄉介紹下進入一家地下賭場當服務員,每天晚上給客人端茶倒水、拿籌碼。在這里,她平生第一次見到吸毒。
“他們當著我的面‘刷K’(K粉)‘溜冰’(冰毒)。那些吸毒器具,瓶瓶罐罐,看著覺得挺好玩。印象最深的是,兩個跟我年紀差不多的女孩喝了‘開心水’(一種新型液態毒品)瘋狂跳舞,一邊跳一邊脫衣服,脫到最后一絲不掛。”小林回憶。
17歲的阿翔、小濤都是廣東潮汕人,輟學在家,因家人生病,外出打工賺錢。在朋友介紹下,這對難兄難弟誤入毒品重災區廣東省陸豐市甲子鎮的一家地下游戲廳打工,被“五毒俱全”的老板趁虛而入。
“來打游戲的客人都會玩毒品,偶爾客人給我一點冰毒來提神。后來老板開始給我冰毒,不要錢,供我吸了一年。老板經常對我說,想賺大錢就跟著他干。”小濤說。
2016年3月,老板安排阿翔、小濤把冰毒藏在手提行李袋里,運送到廣州。在廣州被抓,當場繳獲近10公斤冰毒。阿翔、小濤以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9年。
吸毒像“正常生活”,運販毒像“正常生意”
在少年毒販的世界里,吸毒像“正常生活”;運毒、販毒,像“正常生意”。小毒販把毒品賣給小癮君子,小癮君子再給小毒販當運毒工具,一個帶壞一幫,陷入惡性循環。
“一個老鄉經常拿著厚厚一沓錢回來,在房間里數錢。我當時很羨慕,她們說這種生活很輕松,只要出門走兩趟就有錢賺,問我愿不愿意一起干。”小林說,剛開始有人帶她一起出去送毒品。跟了兩天,感覺沒啥事,開始自己送。一天能賺1000多元。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庭法官黃文勁說,毒品被不法分子當作脅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工具,這個趨勢近年來愈發明顯。
與傳統毒品海洛因相比,冰毒等新型毒品更易制作合成,價格更低廉,越來越多不法分子用新型毒品充當控制、脅迫他人犯罪的工具。案例顯示,不少男孩濫用毒品后參與暴力犯罪,一些女孩染毒后墮落,加入販毒、賣淫、盜竊團伙。
禁絕青少年成販毒“馬仔”
專家表示,這些未成年人在進入成人娛樂場所時無人禁止,在最初涉毒時無人制止,在染上毒癮后無人送去戒毒,直到鑄成大錯被判刑。整個過程缺乏社會治理的有效介入和緩沖。而另一邊則是毒販處心積慮的引誘、拉攏。
半月談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未成年人吸毒、賣淫等屬于治安案件,14歲以下批評教育為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兩次及以上違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暨南大學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教授張鴻巍說,近年來,青少年被毒販當作“馬仔”的現象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緊急干預和社會治理的缺位,以及少年司法體系的不完善。
“好的法律落不了地,主要是執法權和執法監督權不明確。”張鴻巍認為,應當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對未成年人的行為進行“分級處分”,按照人身危險性和需求性進行雙向評估,及早發現問題及早干預,避免到了犯罪臨界點再去“亡羊補牢”。(半月談記者 毛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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