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7-12-26 18:06:12
瓊臺師范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海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對瓊臺師范黨委副書記、校長程立生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瓊臺師范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設立“小金庫”并使用“小金庫”款項,程立生分別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程立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學校與他人合作的項目中,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學校與他人合作項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區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程立生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程立生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準,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程立生簡歷
程立生,男,漢族,1960年9月出生,湖南岳陽市人,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2年7月至1983年9月,在湖南省寧鄉縣農科所工作;
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南京農業大學讀碩士研究生;
1986年9月至2005年7月,任華南熱帶農業大學教師、系主任助理、教務處副處長、處長、研究生處處長,其間1994年12月至1998年3月任樂東縣政府副縣長(掛職);
2005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海南大學教務處處長兼招生辦主任、黨委委員;
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任瓊臺師專黨委副書記、校長(副廳級);
2016年3月至今任瓊臺師范學院黨委副書記、校長。
瓊臺師范原黨委書記李向國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據海南省紀委消息:日前,經海南省委批準,海南省紀委對瓊臺師范原黨委書記李向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向國任瓊臺師范黨委書記期間,該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設立“小金庫”并使用“小金庫”款項,李向國分別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李向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學校與他人合作的項目中,嚴重不負責任,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學校與他人合作項目以及桂林洋新校區工程項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向國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向國開除黨籍處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李向國簡歷
李向國,男,漢族,1955年9月出生,海南澄邁縣人,本科學歷,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6年1月至1978年9月,任海南澄邁中學民辦教師;
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華南農學院學習;
1982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華南農業大學林學系政治輔導員、校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8年12月至2008年3月,任省教育廳組織人事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師范教育處處長、師資管理處處長、高等教育處處長;
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任瓊臺師專黨委書記(副廳級);
2015年9月辦理退休。
(海南省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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