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晨報
2018-03-13 14:55:03
資料圖。
轉眼又到了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日了,說到旅途中的陷阱與維權,估計每個游客都有話要說。本期旅游周刊就聚焦消費者們最關心的幾個旅行問題,綜合了中青旅遨游網、凱撒旅游、眾信旅游、中國康輝旅游、驢媽媽旅游網的建議,教您如何輕松識破四重旅游陷阱。
保證金陷阱
全面禁止
現象:曾經有很多旅行社都采取讓游客繳納一筆出境游預付金或保證金的方式,并宣揚此種方式能享受到出游優惠,典型案例有海濤旅游、清揚五洲、布拉旅行等。
支招:北京聯合大學旅游學院副研究員楊彥鋒表示:國家旅游局和北京市旅游委先后出臺了禁止直接收取預付費產品和出境游保證金的兩個通知,保證金現在已經是明令禁止不得收取了。應該對游客進一步地灌輸這種消費意識,對于預付費的旅游產品要尤其小心,因為需要交付預付金的旅游企業有可能會出現償付危機,或是公司資本金不足有可能導致資金鏈斷裂。
所以購買旅游產品的時候一定要避開這種預付金的陷阱。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不得交于旅行社或者私人賬戶,而是必須要有第三方資金托管,保證資金的安全性。預付費產品一般比較便宜,但是出游品質很難得到保障,凡是有預付費或保證金的產品都不要購買。
低價團陷阱
謹慎甄別
現象:一些旅行社經常會打著低價團甚至是零負團費的旗號來吸引游客的注意,這時候就要提高警惕了。
支招:低價產品要警惕,近年來很多游客對于價格敏感度較高,單純追求低價產品就會帶來很多后續服務問題。由于旅游產品是非標準化產品,涉及行前咨詢了解、行中游覽接待、行后服務等一條龍打包的整體價格,因此在購買旅游產品時不要單純追求低價產品。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法學系主任、北京旅游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申海恩告訴記者,低于正常市場價格的旅游產品,謹慎購買,以防出現低價團遭受甩團、強迫購物等問題;對于車站、碼頭、景區周圍散發宣傳單的旅游產品,謹慎購買。
購物陷阱
辨析質量
現象:旅行團經常會帶著游客去各類指定的購物場所,這些場所的產品質量往往很難保證。
支招:旅游法規明確規定: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等。在旅游的過程中,建議消費者提防購物陷阱,謹防旅游行程安排的購物景點等,防止上當受騙。旅游景區附近、非當地人日常消費場所盡量不購買奢侈品。如果在購物店買到假貨,游客在旅游合同約定或者旅行社指定的旅游商場購買的商品有在商品中摻假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游客可以要求旅行社賠償,旅行社賠償后有權向旅游商場追究責任。
交通陷阱
提前咨詢
現象:有時候旅游產品里的交通會遇到火車晚點、航班延誤的情況,或是有的產品里承諾的交通保障沒有實際兌現。
支招:旅游交通方式的選擇上,相對標準化的旅游產品有一定的參考標準,因此游客也更加好辨別產品內容。在大交通方面,如機票是否已經出票,出行時間,選用的航空公司,是否直飛等,船票是何種艙位、船艙位置等。在小交通方面,是哪種交通方式,租車、大巴、還是自駕,車輛是否是指定車型,是否含有保險,是否包含私兼導等。確認車輛為平臺所有,還是代售,如果代售請確認第三方機構的資質、車輛維護狀況、司機資格等。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法學系主任、北京旅游法研究會副秘書長申海恩表示:旅游交通工具要么屬于旅游團包車的,要么屬于旅游目的地公共運營的,從外觀上看安全系數均較高。正規旅游交通,均有明確的站點、路線、不在半路攬客。自助游旅游者,盡可能在目的地乘坐公共交通。
北京晨報記者 葉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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