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2018-11-02 09:59:11
福建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 逐步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標準
本報訊 (記者吳鐸思)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印發實施的《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分區域逐步提高教師的入職工資收入標準,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實施意見》提出,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完善教師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有效體現教師工作量和工作績效,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名優教師和從事特殊教育等教師傾斜,并可根據實際與教齡掛鉤,鼓勵教師長期從教。對評上文明學校等綜合獎項的學校,其獎勵金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在師范教育問題上,《實施意見》要求師范院校師范類在校生原則上應不低于三分之一,以突出師范教育主業。在師范生培養方式上,采取公費培養、到崗退費、定向培養等方式,并提高師范生專業獎學金等,提高師范專業報考吸引力。
此外,推行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建立教師個人信用記錄,建立師德失范通報機制,完善誠信承諾和失信懲戒機制。弘揚師道尊嚴,正確區分教師正常履職與師德失范界線,維護教師正當權益。
吳鐸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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