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龍網
2019-01-16 16:17:01
民警詢問沈月娥身份信息 朱晨 攝
中新網湖州1月16日電(見習記者 施紫楠 通訊員 朱晨)身份證,如同每個人的一張臉,關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是證明居民身份合法性的有力證明。
有時候,稍微不注意身份證弄丟就可能被冒用,而冒用后有可能會攤上一些意想不到的事,讓人措手不及,比如身份證被人盜用后,用于開戶、詐騙等。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便查獲一起姐姐冒用妹妹身份信息騙領身份證案件,違法人員沈月娥(化名,女,49歲,長興人)已被民警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據了解,這也是近幾年,長興縣公安局辦理的第一起因騙領身份證并使用行政處罰的案件。
一張面孔雙重身份
2018年9月,長興縣公安局在浙江省公安廳下發的相似度98%以上人員信息核查名單中,發現該轄區一居民沈月仙(化名)與2018年12月從溫州遷入龍山街道的一居民沈月娥照片相似度98%以上。
長興縣公安局基礎防控中心人口管理大隊經核實,發現兩個身份信息并非同一人,懷疑有人存在騙領居民身份證的嫌疑。
發現該情況后,人口管理大隊立即將情況反饋給煤山派出所,煤山派出所在第一時間組織警力展開調查,并將嫌疑人沈月娥傳喚詢問。
為圖便利冒用身份
經過詢問,民警了解到,沈月娥長期居住在長興,但由于其戶籍不在長興導致生活工作極其不便,14年前戶口遷移不如現在便捷,沒有身份證給她添了不少麻煩。
而沈月娥有一妹妹名叫沈月仙,沈月仙的戶籍早年隨著父母落在長興,但妹妹是一名智障人員,自遠嫁溫州后一直沒有返回長興。
沈月娥覺得身份證對于妹妹而言并無實際用處,而自己恰恰十分需要辦理一張身份證穩定當時的工作和生活。
于是,在2004年,沈月娥便利用妹妹的身份信息到長興縣公安局騙領了一張屬于“自己”的身份證。
14年間安然生活
自2004年至2019年1月,沈月娥利用騙領的身份證辦理銀行業務、出行購票、旅館住宿等社會活動,均未被發現。
2011年,妹妹沈月仙落戶公司有辦理社保繳費的優惠政策,沈月娥也用其辦理的沈月仙身份證辦理社保,并一直繳費。直至2018年10月,長興縣局人口管理大隊進行人口戶籍核實時才發現該情況。
到案后,沈月娥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事實,并認錯悔錯。目前,長興縣公安局已依法對其作出行政罰款,騙領的身份證也已被收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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