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武漢晚報
2019-05-13 11:32:05
一排私家車 常年占據(jù)消防通道
居民憂心安全盼整治
一排私家車常年占據(jù)消防通道
記者李愛華 攝
武漢晚報訊(記者李愛華)近日,一名市民反映:漢口天門墩路174號兩棟老舊居民樓僅有一條小路供居民出行,可這條唯一的通道常年被一排私家車占據(jù),如遇險情,消防車、救護車根本開不進來,居民對此憂心忡忡。
市民陳女士介紹,天門墩路174號是原武漢二皮鞋廠的宿舍,兩棟老舊居民樓前有一條小路與香江路相連,但這條路上常年停著一排私家車,僅留出一段很窄的通道供居民進出。因私家車占去了大半路面,這條生命通道便無法通行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這兩棟樓均為上世紀80年代建的樓房,房屋年久失修,電線老化,居住的也基本上是上了年紀的老人,一旦發(fā)生險情,施救車輛根本無法開進來。
5月12日,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這條小路連通香江路,長約100多米,寬約4米,10多輛各類車輛“見縫插針”停放在路邊,占去了大半路面,余下的路面已無法行駛機動車,只能供電動車、自行車通行或步行。
記者看到,路邊圍墻上張掛有“禁止停車”的警示牌,但是不少車主對此視而不見,一些人還在路上安裝了占位地鎖。
住在一樓的吳先生表示,這里是老小區(qū),也沒有物業(yè)管理,車位不夠用,但香江路上有臨停車位,一些車主為了省停車費就將車長期停在這條生命通道上,萬一發(fā)生火災咋辦?
看到有車主亂停車,也有居民主動出面勸阻,但沒有什么效果。
記者了解到,根據(jù)《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如有違反以上規(guī)定,根據(jù)《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陳女士表示,私家車常年占據(jù)消防通道,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重視此事,對違停車輛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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