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波日報
2019-09-05 15:50:09
青少年是家庭乃至國家的未來和希望。但是,近年來接連曝光的校園內暴力事件,讓校園欺凌話題不斷發酵。日前,經鎮海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校園欺凌案件一審宣判,董某等5名大學生及校外人員陳某犯強制侮辱罪被判刑。
2018年11月的一個深夜,寧波某學院學生董某、盧某、葉某、王某、韓某等人伙同校外人員陳某,經過商量策劃,以同學小江(化名)人品不好、懷疑其勾引同學男朋友為由,在該校宿舍內對小江采用口塞紙巾、綁皮帶、脫衣拍視頻發微信群、灌酒、強迫抽煙、剪頭發、身上寫侮辱性語言等方式進行凌辱,并對小江進行毆打。欺凌、毆打行為持續數個小時。直到第二天早上,趁看管的董某睡著,小江才得以逃脫,并向宿管阿姨求救。
隨后,警方將6人抓獲歸案。后經法醫鑒定,小江的傷勢已構成輕微傷。
“欺凌行為對小江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原來活潑的她,現在長時間不敢去上學,不敢和同學接觸,不敢參加社團活動。出門一定要戴上口罩。小江說,她走在路上,總會感覺有人在背后議論她。”承辦檢察官介紹。
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該案時發現,該校在校園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涉案的學生容留校外人員留宿女生集體宿舍,并伙同校外人員在晚上就寢時間對被害學生實施了長達數小時的毆打、凌辱,宿舍管理人員從始至終都未發現,校園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檢察官說,同時,本案中涉案學生都是在酒后滋事,只因一點未經證實的臆想,就對被害人毆打、凌辱,并將視頻上傳微信群進行擴散,完全沒有意識到這些行為已經觸犯法律底線。
鎮海法院經過審理,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五名在校大學生中,董某、盧某、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韓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王某因情節顯著輕微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為了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鎮海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該校一方面加強校園管理,完善重點時段和關鍵位置的安全監管,切實規范學生宿舍管理,嚴格執行宿舍封閉管理及巡查制度,并認真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從源頭上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另一方面要加強思想品德及法制教育,系統性、普遍性開設思想道德修養、法律基礎知識等課程,將法律常識教育融入日常教學,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進一步增強學生法治觀念。并建議該校建立學生心理健康與危機干預機制,配備足夠的輔導員,建立專門的心理咨詢室等。
收到檢察建議后,該校表示將認真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針對性建議,及時部署落實防治校園欺凌措施,強化校園安全管理,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回復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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