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日報微博
2020-04-03 15:20:04
記者從浙江第四十一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浙江高三、初三統一于4月13日開學。經過專家論證、浙江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后,認為學校有序開學的條件基本具備,可以分層分類分地區組織學校開學。具體安排如下:
①浙江高三、初三統一于4月13日開學。
②中學其他年級、小學高段(四-六年級)于4月20日以后開學,小學低段(一-三年級)于4月26日以后開學,幼兒園于5月6日后看情況開學。這些學段的具體時間,由各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公布。
③高等學校按4月下旬開學做好準備,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④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暫時無法按時返校的師生,允許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國學生和外籍教師暫不返校。
⑤各類校外培訓機構須經有關部門核驗防疫條件合格后,方可恢復線下培訓;其中面向中小學生的線下培訓,不得早于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后一周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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