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日報
2020-04-10 17:49:04
魯醫保中心函〔2020〕9號
關于做好 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近親屬共濟使用 的通知
各省直醫療保險參保單位、協議定點醫藥機構、有關銀行:
為提高省直醫保職工個人賬戶使用效益,按照省醫保局省財政廳《關于規范完善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魯醫保發〔2019〕110號)要求,現就做好省直醫保職工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共濟使用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支付近親屬(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
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第一步,參保人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省醫保服務大廳窗口,填寫《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見附件1,下同)。非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身份證(代辦人持雙方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到社會保障卡所屬銀行(各銀行辦理網點名單及地址見附件2)辦理個人賬戶金支取手續,轉賬至其社保卡金融區。
二、支付近親屬住院期間個人負擔費用
(一)省直參保職工近親屬在省直醫保協議定點醫院住院的,可通過安裝在省直醫保協議定點醫院住院結算收費窗口的個人賬戶刷卡專用POS機具,直接刷卡支付其近親屬個人負擔醫療費用。
(二)省直參保職工近親屬在非省直醫保協議定點醫院住院的,可由職工本人提出申請,通過銀行支取、轉賬方式支付其近親屬住院期間個人負擔費用。
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參保人持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到省醫保服務大廳窗口,填寫《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非本人辦理的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第二步,參保人持身份證(代辦人持雙方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到社會保障卡所屬銀行辦理個人賬戶金支取手續,轉賬至其社保卡金融區。
待“魯醫保”公共服務小程序開發對接后,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將實現線上轉賬支付。
三、支付本人及近親屬健康檢查費用
省直聯網結算醫療機構或省直協議定點的專業健康查體機構配置必要的省直社保卡刷卡機具。省直參保職工可用個人賬戶金直接刷卡支付本人及近親屬健康檢查費用。
四、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
按照目前省直協議定點零售藥店刷卡程序,由本人或近親屬直接刷卡支付。對于非本人持卡購藥金額較大(500元及以上)的,定點零售藥店應進行記錄備案。
五、有關要求
(一)有關協議定點醫藥機構要做好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服務工作,積極調整完善審核服務流程,加強對收費結算人員的培訓,不得超出文件規定范圍使用。要配置必要的刷卡機具,對大額支付建立必要的身份信息登記制度。刷卡設備不得連接醫保結算系統,不得計入參保人起付線。嚴禁通過刷卡使近親屬醫療費用進入醫保統籌報銷。
(二)有關協議定點醫藥機構要積極精簡服務流程,積極推行承諾服務制,不得額外設置門檻或要求提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
(三)有關銀行要認真貫徹落實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文件要求,開發完善個人賬戶支取轉賬流程,精簡證明材料,提高服務效率。
六、保障措施
(一)省級直管參保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各單位參保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省直醫保有關政策規定,誠實守信,遵守承諾,共同做好個人賬戶家庭成員共濟使用工作。對于失信人員,一經查實,記入省直醫保個人信用檔案,納入個人信用考核體系。
(二)為進一步方便參保職工,目前正在積極開發個人賬戶共濟“掌上辦”功能,下一步通過“魯醫保”公共服務小程序實現網上辦理。
1.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
2.各銀行辦理網點名單及地址
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2020年4月10日
附件1
省直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使用支取單
經辦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山東省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附件2
銀行辦理網點名稱、網點地址、服務電話(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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