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2020-04-27 22:14:04
職業培訓補貼怎么領?
申領社會保險補貼要符合哪些條件?
公益性崗位補貼、就業見習補貼、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標準是多少?
今天這一期,就來告訴你,
企業(單位)吸納就業有這些鼓勵政策——
職業培訓補貼
補貼對象
對企業新錄用貧困家庭子女、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崗位技能培訓的,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在職職工參加新型學徒制培訓、技師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職工個人或企業職業培訓補貼。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并開展以工代訓的,根據吸納人數,給予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在停工期、恢復期組織職工參加線上線下培訓的,按規定納入補貼類培訓范圍。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
申領流程
企業申請職工崗位技能培訓、技師培訓、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應向人社部門提供培訓機構開具的稅務發票等。企業在開展技師培訓或新型學徒制培訓前,應將培訓計劃、培訓人員花名冊、勞動合同復印件報當地人社部門備案。
人社部門審核后,對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由申請者自主選擇,下同)或個人信用賬戶;對企業和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支付到企業和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
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社會保險補貼
補貼對象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以及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范圍由各省級人民政府確定,并實施動態調整)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城鎮臨時性公益崗位安置人員的單位(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招用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
補貼標準
對招用或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可順延。臨時性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對公益性崗位期滿后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并報送省級人社、財政部門備案,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對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
申領流程
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并根據資金具體用途分別遵循以下要求: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和招用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的小微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包括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社會保障卡,任選其一即可,下同)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勞動合同復印件等。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申請社會保險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基本身份類證明復印件。
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
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72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公益性崗位補貼
補貼對象
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及各地開發的消殺防疫、保潔環衛等臨時性公益崗位安置的人員(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補貼標準
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退休。對補貼期滿后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并報送省級人社、財政部門備案,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對從事公益性崗位政策期滿仍未實現穩定就業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長1年。
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根據勞動時間、勞動強度等因素確定,原則上不高于當地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水平,為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
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根據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間確定,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申領流程
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的單位,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應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復印件、單位發放工資明細賬(單)等。
經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或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
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124號)
就業見習補貼
補貼對象
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補貼用于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
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可適當提高見習補貼標準。
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申領流程
見習單位向當地人社部門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類證明(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見習協議書、單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明細賬(單)、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票復印件。
人社部門審核后,將補貼資金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受理機構
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9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7〕164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精簡證明材料和優化申辦程序充分便利就業補貼政策享受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94號)
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補貼對象
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企業(實施期限為2020年全年);
2020年春節期間(截至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
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政策受理截止期限為2020年12月31日)。
補貼標準
由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
申領流程
由省級人社、財政部門確定。
受理機構
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依據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9〕28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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