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0-05-13 14:04:05
繼 “五一”前公布超時收費舉措后,“五一”后豐巢又宣布收購中郵速遞易,引發業界熱議。隨著事件發酵,小區業主與豐巢之間的“對峙”在全國各地上演。拋開背后的商業利益,快遞存放費用由消費者承擔是否合法?快遞員不打招呼就放快遞柜是否違法?簡單粗暴“封巢”是否可行?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亞運村法庭法官助理楊潔從法律角度對此事件進行了讀解。
快遞存放費用由消費者承擔是否合法?
豐巢強制收費的規定引爆了小區的業主群。記者注意到,在北京朝陽某小區的業主群討論中,有不少業主提出,自己購物時已經負擔了快遞費,為什么終端還要被強制收費?
對此楊潔指出,消費者通過網絡平臺購物,與商家形成了買賣合同關系。我國《合同法》對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付地點有明確規定,如“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地點交付標的物。” “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
“快遞公司相當于該條規定中的承運人,如無例外,應當以消費者購物時選擇的收獲地點為交付地,商家在此過程中承擔著將貨物運送至該地點的義務,否則屬于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楊潔表示,在未經消費者知曉的情況下,商家與物流公司之間的物流服務合同關系與消費者無關,由消費者來承擔如豐巢規定的快件保管費沒有法律依據。
但是,如果當快遞員已經送貨上門,商家完全履行了買賣合同義務,此時若因消費者的原因不能收取貨物,而與豐巢形成了保管合同關系,此時豐巢就有了收費的基礎。
快遞員不打招呼就放快遞柜是否違法?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張先生發現,近日仍有申通、中通的快遞員招呼不打,就把快遞放進了小區快遞柜,而且當時家中就有人。碰到這種事該怎么辦?
2018年5月1日,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行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施行,該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智能快遞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使用智能快遞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且在投遞之后應及時告知快件保管期限等信息。
楊潔表示,依據以上規定,對于未經收件人同意擅自將快件放入智能快件箱的不規范行為,消費者可向郵政管理部門進行投訴或舉報,郵政管理部分有權依法處理。
楊潔同時建議消費者,在購物平臺下單時,明確送貨上門或者放置在指定位置。
抵抗收費,簡單粗暴“封巢”是否可行?
豐巢強硬推進收費行為引發全國各地小區業主的抵制。記者注意到,杭州已有小區通過斷電的形式啟動“封巢”。對此楊潔指出,簡單粗暴的抵制行為有可能引發法律風險,需引起注意。
如果是物業行為,由于豐巢智能快遞柜一般放置在小區的公共位置,公共位置屬于全體業主所有,占用和解除占用均應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
楊潔指出,在設置豐巢智能快遞柜時,物業公司或業委會與豐巢一般簽署有快遞柜合作協議合同。豐巢收費是否構成違約?物業公司或業委會能否以豐巢違約為由自行解除合同?需要看具體的協議內容,貿然采取“封巢”措施可能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協議中未約定收費問題存在漏洞,則需要雙方進一步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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