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07-01 14:39:07
新華社北京7月1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1日在此間應詢表示,全國人大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的法律都不取代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要求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有記者問,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之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否還需要完成23條立法?沈春耀在答問時作上述表示。
他說,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第3條,以及剛剛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7條明確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盡早完成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特別行政區方面,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也明確表態在國家法律出臺后要完善相關法律。
沈春耀指出,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系。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出臺的決定第6條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范、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其中,有兩種行為是有交集的,一個是分裂國家,另外一個在基本法第23條中表述是“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在國安法中表述是“顛覆國家政權”,含義更為廣泛、更為充分。
他表示,新出臺的法律除了規定四類應予懲處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外,還包括許多其他重要內容,有特區和國家兩個層面的制度安排,以及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等兩個方面。也就是說,新出臺的法律內容比原來基本法第23條設想的內容要廣泛得多。
沈春耀說,從香港特別行政區層面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不限于基本法第23條立法。現行香港本地法律中還有一些法律也和國家安全有關。所以,從特區層面完善法律制度當然包括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包括其他方面。
他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及其實施,不得同全國人大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近出臺的法律相抵觸,不得同國家層面的全國人大決定和法律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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