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2日訊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補短板強弱項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解決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發展不均衡、不充分的矛盾,加快補齊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短板。
《方案》提出了四項主要任務:
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弱項
目前沒有污水處理廠的縣城要盡快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現有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的城市和縣城要加快補齊處理能力缺口,大中型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規模可適度超前。
京津冀地區、粵港澳大灣區和長江干流沿線城市和縣城,黃河干流沿線城市實現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覆蓋。長三角地區和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京津冀地區和長江干流沿線地級及以上城市、黃河流域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
缺水地區、水環境敏感區域,要結合水資源稟賦、水環境保護目標和技術經濟條件,開展污水處理廠提升改造,積極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推廣再生水用于市政雜用、工業用水和生態補水等。
補齊城鎮污水收集管網短板
中央預算內資金不再支持收集管網不配套的污水處理廠新改擴建項目。城市和縣城要加快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和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加快消除收集管網空白區。
結合老舊小區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動支線管網和出戶管的連接建設,補上“毛細血管”,實施混錯接、漏接、老舊破損管網更新修復,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除干旱地區外,所有新建管網應雨污分流。
加快推進污泥無害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
限制未經脫水處理達標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場填埋,東部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中西部地區大中型城市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
在土地資源緊缺的大中型城市鼓勵采用“生物質利用+焚燒”處置模式。將垃圾焚燒發電廠、燃煤電廠、水泥窯等協同處置方式作為污泥處置的補充。推廣將生活污泥焚燒灰渣作為建材原料加以利用。鼓勵采用厭氧消化、好氧發酵等方式處理污泥,經無害化處理滿足相關標準后,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撫育、園林綠化和農業利用。
推動信息系統建設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率先構建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智能化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手段,逐步實現遠程監控、信息采集、系統智能調度、事故智慧預警等功能,為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污染防治提供輔助決策。
《方案》提出了加強組織協調、完善收費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拓寬投入渠道、強化監督管理五項保障措施。其中提到,各地應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運行成本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根據當地水污染防治目標要求,考慮污水排放標準提升和污泥無害化處置等成本合理增加因素動態調整。加大污水處理費征收力度,盡快實現應收盡收。各地在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位前,應按規定給予補貼。污水處理收費應專項用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置。各地征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應向污水管網和運行維護傾斜。
《方案》明確了實施目標,到2023年,縣級及以上城市設施能力基本滿足生活污水處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網混錯接改造更新取得顯著成效。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和資源化利用率進一步提高。缺水地區和水環境敏感區域污水資源化利用水平明顯提升。
閃電新聞實習記者 辛晟瑋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