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
2020-11-09 14:43:11
禁向未成年人售賣煙酒,相關治理正在收緊。北京市控煙協會日前發布調查稱,在一項控煙檢查中發現,與去年6月至10月的檢查結果相比,一些數據有所好轉,但仍有12.41%的售煙點在學校周邊100米范圍內。而在深圳,最新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健康條例》中,也對未成年人全面禁酒,商家賣酒給未成年人將處以3萬元罰款。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京城學校周邊的煙酒店總體秩序較好。然而,也存在諸如店內未設置針對未成年人的警告或“禁售”標識、被整改區域“反彈”、自動售貨機賣酒等情況。專家呼吁加強執法監管力度,一些新形態要根據實際納入監管,共同保障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煙店距學校不足百米
證件吊銷仍違法售煙
“老板,給我來一包煙。”下午兩點半,一個身著廚師服的人走進了北京育英學校斜對面的華聯超市,從售貨員手中接過煙后,他快步走到門外點燃,“吞云吐霧”了起來。在這家超市里,各種品牌的香煙明晃晃地擺在收銀臺下面的玻璃柜中。人們只要走進超市的門,就能一眼看到。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禁止在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及其周邊100米內銷售煙草制品。而根據某地圖導航顯示,這家超市距離北京育英學校的正門僅有63米。
“賣煙有距離規定嗎?我不太清楚。”當聽說控煙條例的相關內容后,煙店老板先是稱對條例內容并不知情,隨后又稱自己想起前段時間有煙草局的工作人員來店里檢查過,當時似乎也說過“距學校距離不夠100米”這一問題,工作人員還收走了店里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也就是說,目前這家店面是在沒有相關證件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向社會售賣香煙。
店里貼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早已過期
《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第二十條還規定,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在銷售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明顯標識。而記者環顧該超市收銀臺四周,并沒有發現哪里張貼著相關標識。老板稱,以前店里好像是貼過標識的,應該就在賣煙玻璃柜的外側,但不知為什么現在沒有了。
“哦!原來在那兒呢!”正當記者準備離開時,老板指了指收銀臺后方一排柜子的頂端,原來它是被貼在了高處。只不過,標識的貼紙已經被人撕成了一塊一塊。從還沒被完全撕掉的字跡上能夠勉強辨認出,柜子上確實曾印有“吸煙有害健康”“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語。
店里“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的告示不知被誰撕掉
這個標語為什么會被撕掉?又是什么時候撕的?面對記者的咨詢,老板又“糊涂”了起來,表示自己記不太住,“可能是上次人家來檢查時撕的吧。”
問題煙店又出現反彈
雜物遮擋煙盒偷著賣
在北京市控煙協會的官方網站上,有一張“學校周邊違法售煙圖”。北京控煙協會在歷次檢查中先后發現的問題點位,都會在這張地圖上清晰標注出來。該地圖顯示,在前一段時間開展的一次檢查中,位于石景山區的古城中學附近100米范圍內,就查出了兩家違法售煙點。
學校周邊違法售煙圖顯示,古城中學附近有兩個違法售煙點位
記者近日回訪古城中學周邊發現,其中一家曾違法售煙的“鮮果蔬”超市就開在學校正門對面。進入超市,門左側的一個玻璃柜貼著“中國煙草”標識,玻璃柜里還有各種香煙的價簽,但并沒有擺放香煙。一旁的超市工作人員表示,以前這家超市賣過煙,但現在已經不賣了,只不過柜子還沒撤掉。
除了此超市之外,古城中學附近還有一家華聯超市曾被查出違法售煙。記者日前走訪發現,這家超市現已改名為“京美連鎖超市”。在超市里轉了幾圈之后,記者并沒有發現這里有賣煙的貨柜。
古城中學北門外還有一家超市在“偷賣”香煙
“要什么呀?”看到有人在四處查看,店員主動上前詢問。當得知想買香煙后,店員悄悄搬開了門口貨柜上一個裝雜物的袋子,袋子下竟然還藏著一個裝滿了香煙的盒子。如果不是店員主動拿開袋子,顧客很難留意到有香煙的存在。而地圖導航顯示,這家超市距離古城中學正門只有90米,并不滿足控煙條例的相關距離規定。此外,記者發現店里貼著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早在2015年8月就已過期。
店里偷賣的香煙,店員原先用袋子將其遮擋
記者同時發現,在“違法售煙圖”中,雖然還有店鋪顯示距學校不足100米,但備注中卻寫到它們持有售煙許可證,且仍在有效期。既然店鋪不符合控煙條例的距離規定,那為什么它們會持有售煙許可證呢?記者咨詢控煙協會和12313國家煙草專賣局舉報熱線得知,這可能與發證的時間有關。《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是2015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如果在條例之前已經發放了許可證,即使店鋪距離學校不足100米,它的許可證仍然是有效的。但接線工作人員也同時表示,當許可證到期之后,煙草局不會再為這類店鋪的證件辦理續期。
店鋪缺乏警告標識
自動售賣機可買酒
調查還發現,目前一些煙酒店普遍存在缺乏警告或禁止未成年人購買的標識問題。在記者走訪的石景山、海淀、西城的多家煙酒店鋪中,僅有一家位于盆兒胡同的便民小店門口貼出了“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及電子煙”的警告,其他店鋪均未發現有相關標識。
而賣香煙的店鋪,往往也伴隨著酒類商品銷售,一些店鋪中關于禁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警告標識同樣很少。僅有小馬廠路的一家便利店,貼出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標識。在西城一家高中校門的斜對面,竟然還開著一家“論斤”賣啤酒的門店,整個店鋪也沒有任何警告或禁止類標識。
除了缺乏警告或禁止類標識之外,一些靠近居民小區的自動售貨機,也為未成年人購買酒類商品提供了“空子”,引發家長的擔憂。
朝陽區東五環外一小區里至少有三處安裝了自動售貨機,每一處機器里都擺著多種品牌的啤酒。而這些啤酒擺放的位置,主要是在貨架的倒數第一、第二層,既有獨立瓶裝的啤酒,也有整提包裝的啤酒。“雖然孩子不太會去買酒,但每次買酸奶、水果和零食的時候,孩子總能看到啤酒,感覺也不太好。”有居民表示,自己不知自動售貨機是否可以賣啤酒,但此前自己帶孩子前來買東西時,孩子好奇地問,“這種啤酒好喝嗎?”
記者發現,小區每一處自動售貨機上都張貼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以及自動售貨機公示單。而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中的經營范圍一欄內,寫著經營的商品主要包括“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限保健食品……”記者咨詢該自動售貨機客服電話,客服表示啤酒是該設備允許經營的產品類型,“肯定是允許賣,我們才會賣的。”
建議強化執法監督力度
新形態也需要監管
“未成年人的身體正在生長發育,煙酒中的有害物質容易對他們帶來壞影響,應當嚴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說,尤其是尼古丁、酒精等,極易對未成年人的腦神經系統產生刺激,影響身體發育。另一方面,未成年人本身沒有經濟收入,在父母不會支持購買煙酒的情況下,可能因為煙酒支出而產生矛盾,嚴重者可能誘發犯罪。“煙酒本身也是亞文化的一種表現,容易讓未成年人陷入另外一種‘圈子’。”
宗春山認為,之所以會產生報道中的現象,原因主要是執法和監督的力度還不夠。同時,對于自動售貨機這種新形態,也應依據實際納入執法監管的范圍。“《未成年人保護法》中,以及北京相關部門都出臺了許多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管理規定。然而一些商家為了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不惜違背有關法律法條。只要真正執法到位了,處理起來并不復雜。”宗春山建議,除了執法加碼之外,政府部門對執法落實和監督力度要加強。而至于小區自動售貨機賣酒的現象,他認為這是一個新現象,“說明政策落實上還有漏洞,有待于加強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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