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20-12-18 22:00:12
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任沁沁)生態環境保護是我國推進制度建設的重點領域,完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是立良法、促善治的應有之義。日前舉行的完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高層論壇上,專家學者深入研討我國生態環境法律制度的完善方向與路徑,并就新時代生態文明法治建設提出建議。
專家指出,進入新時代,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日益增長,美麗中國建設邁出堅實步伐,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根源性、結構性和趨勢性壓力總體尚未緩解,未來一段時間是生態環境制度的改革期、完善期、發展期,對立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專家分析認為,部分環境立法存在空白、一些現有規定相對滯后,需要根據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調整完善。完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必須樹立系統思維,緊密跟蹤生態環境領域的制度改革和實踐創新,研究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建議將相關生態環境法律規范編纂成統一的綜合性法典。
“目前,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的依據少、裁判的規則少。”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呂忠梅認為,生態文明法治需要有體系化、整體性的法律規范,要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關切,反映時代特點,對現有法律進行有機調整,并進行適度創新。
目前,專家學者對編纂生態環境領域的綜合性法典進行了探索。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竺效建議,要研究境外環境立法體系化、法典化的經驗,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的生態環境法律制度體系提供參考。
此論壇由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北京卓亞經濟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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