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民晚報
2021-02-26 16:52:02
原標題:最高罰款5萬元!5月1日起,上海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充電
來源:新民晚報
今天上午,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 。條例規定,5月1日起,上海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充電等行為。 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并依法予以處理。 情節嚴重的, 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電動自行車
已經成為消防安全一大隱患
目前,上海全市電動車保有量約1000萬輛,實際使用量約800萬輛,主要用于市民日常代步和外賣快遞騎手出行。立法調研表明,2020年全市發生380多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導致20人死亡。
“小區缺乏充電設施,居民從家中拉電線到樓道內,有的小區幾乎層層都有電動車充電。”市人大代表董健說,電瓶車進入居民樓內充電,大大增加了火災危險系數。
在樓道充電的電動自行車起火。資料圖
電動自行車為何要進入居民樓內充電? 一來,小區缺乏公共充電設施;二來,居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公用充電設施,部分老舊小區甚至一個也沒有。”董健調研發現,一些小區居民直接從家中接引電源到樓道內。一個高層住宅小區,三十多層高,幾乎層層有電動自行車充電,接引電線的方式多種多樣,裸露插座觸手可及;晚上是充電的高峰,無人監控長時間充電,極易引發火災。
在樓道充電的電動自行車起火。資料圖
一些居民意識到了危險,有一個小區就“電瓶車能否進樓道充電”激烈討論,最后協商一致,打算在小區設立集中充電點。但要設置集中充電點,也不容易。比如,地下室專門辟出一個地方安裝充電樁,卻難以符合消防要求。一旦起火,煙霧彌漫,消防人員根本無法進入地下室開啟消防泵、切斷電源。可見,防范電動車火災事故,就要多措并舉。為此, 條例明確——
●在生產、銷售環節, 禁止拼裝、加裝 、改裝,突出對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的管理;
●疏堵結合,推動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建設;
●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的重點區域,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等;
●相關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負有消防安全責任,包括對駕駛人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督促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以及蓄電池、充電器等產品,規范停放和安全充電。
如果電動車違法停放、充電
怎么辦?
條例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非機動車停放設施管理者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予以勸阻、制止;
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這些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條例明確了相關法律責任,電動自行車在人員密集場所室內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的,由消防救援機構對人員密集場所責令改正,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居民在樓道里拉電線充電
小區內沒有集中充電設施
電瓶車應該停哪里充電
充電是市民生活中的高頻事項,一些小區里,居民未必不想安全充電,而是小區里沒有集中充電設施。此前審議中,也有一些委員提出現實難題:既不讓放樓道也不劃公共停放區域,那么,最后“一公里”如何破解?
此次立法疏堵結合,推動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建設。為了加強非機動車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建設,預防和遏制非機動車火災事故發生,條例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制定本市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配套建設標準。
新建、改建、擴建住宅小區,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規劃和配套建設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共享充電樁 新民晚報記者 周馨/攝
條例規定,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的投入,推動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新建、改建、擴建敞開式地面車棚等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同時,鼓勵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建、改建、擴建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審議中,還有委員建議對電動自行車報警器噪音擾民問題作出規定。條例明確,在住宅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報警裝置以鳴響方式報警后,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及時處理,避免長時間鳴響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條例還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落實轄區內非機動車安全宣傳教育和規范停放、安全充電等管理工作,推動社區參與非機動車綜合治理。”
今天通過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還對快遞、外賣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措施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來看圖解↓
來源: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姚麗萍 記者 戴天驕 黃于悅),部分內容綜合自上觀新聞、上海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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