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18日訊 曾任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的金英麗恍然如夢,本是振翅欲飛的年紀,這位“80后”副處級女干部卻因貪腐早早折了翅膀。2020年12月,因受賄538萬余元,金英麗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萬元。
1981年4月,金英麗出生于吉林省柳河縣一個并不富裕的家庭,朝鮮族。憑借自己的努力,她先后在兩所國內知名大學拿到學士和碩士學位,并于2006年作為引進人才,前往上海市金山區工作。
金英麗很快在同齡人中嶄露頭角,工作僅半年便當選金山區政協常委。尤其是2012年,她獲得金山區“十大杰出青年”稱號。2016年任金山衛鎮副鎮長,2019年3月任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其中于2019年2月至2020年2月在市經信委掛職。
風光背后暗藏奢靡享樂價值觀
事業發展順風順水的背后,金英麗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早已出現了偏差。金英麗本科就讀日語專業。課余時間兼職做翻譯的過程中,她接觸到不少有錢的客戶,他們的高檔次裝扮讓金英麗大開眼界。也就是在那時,金英麗對奢侈品產生了巨大的向往,甚至認為“追求品質生活”才是人生意義之所在。
碩士臨近畢業時,金英麗聽從了男友的建議,決定到上海市郊做一名公務員,“他說他負責努力賺錢,我就在體制內安心工作。”繁華絢麗的上海給金英麗提供了施展個人能力的工作平臺,更讓她有機會體驗、挑選各式各樣的世界名品,她很快擁有了中意的名包名表,不少衣服的單價都超過一萬元。
金英麗結婚后,按照畢業時預期的那樣,將品質生活的物質保障寄托在另一半身上。遺憾的是,她的婚后生活卻不如預期幸福,兩人矛盾重重、爭吵不斷,最終不得不以離婚草草收場。
婚姻的變故徹底改變了金英麗,她產生了不結婚及時行樂的想法。
癡迷奢侈品“有償饋贈”促其逐步墮落
2016年7月,金英麗被提拔為金山衛鎮副鎮長,上任不久后便在工作中與轄區內的企業老板夏某某相識,一來二去發展成男女朋友關系。夏某某不僅主動出資幫助金英麗解決離婚留下的難題,還以買車、支付車牌額度費用等名義給金英麗打款,兩年間送給金英麗現金400余萬元,以及總價近20萬元的名牌手表、首飾、皮包等物品。
夏某某的慷慨大方讓金英麗的生活越來越“有品質”,然而這些饋贈并非是無償的,夏某某許多生意上的事都有求于她。2016年年底,金英麗則利用職務便利,為夏某某經營的相關公司在爭取政府退稅、避免行政處罰方面謀取利益。
2019年,金英麗出任金山區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并被安排至市級部門掛職鍛煉。隨著工作平臺的提升,圍繞在她身邊的商人也越來越多。幾年間,企業老板胡某某和錢某某頻繁獻上各種“厚禮”,從愛馬仕皮包到別墅裝修費,從給父母安排三甲醫院體檢到帶父母出境旅游購物,金英麗收受好處的金額和范圍越來越大。
在企業老板的“圍獵”下,她一步步淪為金錢的奴隸。翻開案卷可以發現,起初她主要癡迷于服飾等奢侈品,到后來追求衣食住行全方位的高檔次——旅游時她選定的酒店動輒三四千元一晚,而在市經信委掛職鍛煉的一年間,金英麗一直住在五星級酒店,除了第一個月的費用,其余28萬余元均由老板胡某某支付。
“她對奢侈品非常有研究。”辦案人員介紹,“品牌包看一眼就知道是哪一年哪一季的新款,老板送的禮物,她不用看發票就能知道大概價格。”
受賄金是“流產補償費”財物是“愛意表達”
掛職結束不久,即2020年5月,金英麗便開始接受調查,當年8月被政務開除。金山區監委通報,金英麗除了斂財,還欺瞞組織,與他人串供;甘于被圍獵,與不良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錢色交易;生活腐化,貪圖享樂。
2020年12月,因受賄538萬余元,金英麗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備受關注的是,她并不認為接受房地產公司老板夏某某所給的部分款項為受賄,而是“男朋友給的租房費、流產補償費”等。
更加令人錯愕的是,法學專業出身的金英麗竟將老板們的“圍獵”當成是愛慕和追求,“幼稚地認為對方就是出于喜歡而追求我,給我財物就是愛意的表達。”
直到深陷囹圄,金英麗才看清:“他們其實是在感情偽裝下對我進行長期政治投資,看中的是我手中的權力和發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