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時報客戶端
2022-02-08 22:41:02
原標題:央行、銀保監會發文,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來源:金融時報客戶端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加強相關金融政策支持,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2月8日發布《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促進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明確指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2021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2021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提出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緩解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意見》還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包括完善與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適應的貸款統計,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2021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再次強調“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并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各地均將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住房建設的重點任務。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在1月初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住建部還透露,“十四五”期間將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650萬套(間)。各地陸續發布的“十四五”時期有關規劃顯示,上海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比不低于40%;廣州市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間),占住房總量的45.8%;深圳市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于40萬套(間),占住房建設籌集總量的45%左右。
本次央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加強相關金融政策支持的具體舉措,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置了房地產貸款余額占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比兩個上限。制度出臺時配發的答記者問中提及,為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待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后,對于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據了解,2021年6月《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出臺后,各地正抓緊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聯審機制,對于通過聯審的項目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期均已基于住建部提供的認定標準,根據項目認定書單獨設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的統計指標,將符合條件的有關貸款單獨統計。上述措施落地后,不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備了實施條件。
《通知》發布后,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有關貸款將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這意味著銀行發放相關貸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標約束,有充足的空間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投放。《通知》還鼓勵銀行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持力度。
整體來看,《通知》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信號,有利于推動《意見》關于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的具體落地,有助于支持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作者:李國輝 編輯:楊晶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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