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社客戶端
2024-08-28 20:19:08
原標題:新華視點|數字人帶貨,能帶火嗎?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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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點進直播間,連續直播數十小時卻依舊精神抖擻的主播還在滔滔不絕推薦產品,并且在反復介紹產品特性的同時,穿插著與觀眾的互動。如果不是屏幕角落的一行小字,很難發現這名不知疲倦的主播實際是數字人。
近期,“數字人帶貨”概念再度火爆,不少頭部平臺紛紛推出數字人主播。在AI技術加持下,低成本的數字人成為電商競爭的又一賽道。但數字人帶貨,真的能帶火嗎?
7月2日,工作人員在2024全球數字經濟大會數字經濟沉浸式體驗區與數字人交流。 新華社記者 任超 攝
批量化“制造”主播時代來臨
不久前,某知名企業家的數字分身“首秀”在一片紅海的電商領域又激起浪花。“上鏈接前必須給大家一些小驚喜。”“來,咱們直播間評論刷起來。”這場直播不到一小時就吸引超兩千萬人次觀看,“數字人帶貨”這一概念再度被炒熱。
近兩年,AI技術的蓬勃發展讓越來越多數字人走入直播間。
通過接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術,再根據商家需求和產品特點進行調校,一名不知疲倦、反應迅速的“主播”便應運而生。“目前頭部廠商競相爭逐的數字人,大都屬于此列。”天津靈境智游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程洪志說。
不需場地、不需事先排演、簡單輸入內容就能開啟直播,批量化、低成本“制造”主播的時代已經來臨。
天眼查數據顯示,2023年“數字人、虛擬人”相關企業已達99.3萬余家,其中超過40萬家是2023年新增,同比漲幅達到42.3%。
今年“618”期間,不少電商也將數字人作為推廣手段。根據京東數據,其云言犀數字人在超過5000個品牌直播間亮相,直播累計時長超過40萬小時,吸引超過1億人次觀看,互動頻次高達500萬次。
艾媒咨詢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數字人帶動的產業市場規模和核心市場規模分別為3334.7億元和205.2億元,預計2025年將分別達到6402.7億元和480.6億元。
中國傳媒大學發布的2024中國虛擬數字人影響力指數報告認為,AI技術的廣泛介入極大提升了數字人的交互能力、內容生成能力及智能化水平。“未來數字人可能成為AI技術的具象化載荷,有望在更多領域發揮重要作用。”中國傳媒大學新聞學院教授沈浩說。
從“心”到“芯”,能否讓消費者放心?
數字分身優勢何在?
“少則幾千塊就能完成整套虛擬形象的設計,加上一般的直播設備也不過萬元。”程洪志表示,數字人直播帶貨在創意創新、成本控制等方面具備優勢,其中商家最看中的便是“低成本”。與真人主播團隊在培訓、薪資等方面的支出相比,數字人直播只需一臺電腦和一名運營,可大幅降低成本。
盡管優勢顯著,但在實際投用過程中,“水土不服”的現象也難免發生。“總覺得怪怪的。”“主播是真人嗎?”在數字人直播間,不時飄過的彈幕,體現著不少消費者的心態。
一些數字人在外觀上“以假亂真”,但想要跨越“心”與“芯”的距離,并不簡單。
“太標準了,說什么都是一個模子,還容易出現驢唇不對馬嘴的情況。”某平臺店鋪商家劉雪穎在試用數字人主播后,決定再觀望一陣。“尤其是面對一些具體問題或客訴的時候,基本需要依靠人工。”
更重要的是,真人主播對觀眾的情感陪伴難以被數字人替代。“有很多主播都會記得老顧客并互動,被真人關注的感覺是AI無論如何做不到的。”一名消費者直言。部分頭部直播間負責人表示,良好的品牌商譽依賴日常的情感與信任積累,他們對投入數字人主播仍持謹慎態度。
在AI生成形象愈發真實清晰的當下,主播身份無法分辨,成為在售假違法后確認主體明晰權責的主要困難。此外,也有網民“吐槽”稱,在數字人直播間買到假貨,想要退款索賠卻“人去樓空”。
上海澄明則正(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慧磊表示,數字人在減輕中小商家運營成本的同時,也給部分違法者提供了“空子”。技術企業提供從賬號創建到直播技術支持的整套服務,部分不法商家提供文案并選定形象,就能無需固定場地、快速直播、收錢跑路。
另外,未經授權傳播和使用虛擬數字人,還可能涉及侵權問題。劉慧磊表示,定制數字人模型時,如未經他人同意而使用真人姓名、聲音、肖像等,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權。克隆聲音、語音合成等相關技術,同樣也有侵犯知識產權的相關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直播間使用數字人主播,卻并未對消費者做任何提示。去年5月,抖音提出發布者應對人工智能生成內容進行顯著標識,幫助用戶區分虛擬與現實,并嚴禁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創作、發布侵權內容。微信、B站、小紅書等社交媒體也相繼發布相關規定,但規范效果仍不及預期。
未來何去何從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對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加快構建促進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完善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政策體系等作出新的部署。
不少專家預測,數字人相關技術將以加速滲透的形式,走入生活的方方面面。以電商為切入點,使AI技術更好用于促進消費和行業擴容,幾方面工作仍有待推進。
劉慧磊表示,不同于傳統直播帶貨,數字人的介入使得法律責任歸屬變得模糊。他建議,應在法律實踐中區分商品本身的生產者、經營者與AI數字人運營者、技術提供方在產品責任中的不同地位,劃清責任邊界,才能有效保護消費者利益,也為技術良性發展提供指導。
6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關于打造消費新場景培育消費新增長點的措施》,提出在明確標識和規范監管的基礎上,探索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虛擬現實(VR)全景和數字人等技術,拓展電商直播場景。
7月1日起實施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對此也作出規范:經營者通過網絡、電視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在其首頁、視頻畫面、語音、商品目錄等處以顯著方式標明或者說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
程洪志建議,一方面,直播平臺應在顯著位置增強對消費者的提示,并將數字人告知等列入直播條款,從源頭約束相關方。另一方面,應強化對于直播搭建者的資質審查,建立相關人員黑名單制度,減少依賴數字人技術“改頭換面”的情況。
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教授沈陽等專家表示,伴隨大模型技術發展迭代,未來數字人的性能將更加強大,“直播的實時性,對于數字人及背后大模型內容生成的嚴謹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將反哺技術成長。”
沈陽等專家認為,數字人行業也需不斷提升智能交互能力,通過明確的品牌形象和個性、長期穩定的優質內容輸出,逐步建立用戶信任。頭部企業在促動消費的同時,應注重過程中的優質數據分析與技術的優化迭代,做好基層技術與消費市場的相互拉動、共同成長。(記者郭方達、梁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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