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2017-04-01 15:30:04
新華網北京4月1日電 “我很多次親眼看到中國人的商店被搶被偷,可是警察要么不管,要么抓到人過幾天就放了,根本無濟于事。”27日在法國巴黎19區參加示威的華人劉建設告訴新華社記者,他來法國打工已有約20年,感覺中國人倍受警察歧視。他憤慨地說:“現在法國警察甚至開槍把中國人打死了。這就是平等嗎?法國已死!”
【開不開槍誰說了算?】
當地時間26日晚,56歲旅法華僑在巴黎家中被法國便衣警察開槍射殺。部分法國媒體將此事描述成警察面對襲警行為的正當防衛,而根據死者家屬的說法,當晚便衣警察破門而入,沒有對天鳴槍警告,2秒后直接對死者開槍,死者根本沒有撲上前襲警的機會。法國《巴黎人報》29日晚刊文,對于開槍警察所用武器的合理性表示質疑。報道稱,當時出勤人員來自19區一個警察局的反犯罪大隊,反犯罪大隊的警員通常會配備電擊槍。而尸檢報告顯示,死者是被瑞士西格紹爾(Sig Sauer) 9毫米手槍子彈擊中左心室而死亡。那么問題來了:開槍的警員是否配備了電擊槍,如果是,為什么不用電擊槍?
法國華人律師協會會長孫濤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說,法國對于警察在執法中開槍射擊的限制原本較嚴,但近年來治安狀況惡化,反恐形勢嚴峻,法國開始修改公共安全法,新法于今年2月28日獲得議會通過。孫濤說,新法放寬了警察在執法過程中開槍的權力,比如在以下5種情況下警察有開槍權:1、面對持有武器人員的威脅;2、當時無法以別的方式防衛;3、被押人員企圖逃跑,造成威脅但沒有別的方式可以阻止;4、逃逸車輛造成威脅但無別的方式可以阻止;5、 已實施襲擊者有再次殺人的企圖。然而,不管警察有無開槍權,但應該遵守“相稱性”原則,即警察開槍自衛應該和面臨的危險程度相符。孫濤說,在劉少堯案中,死者本身是一個五十多歲的矮小男子,事情本身并非突發事件,據死者家屬描述,警察入門之前身著便衣,入門2秒之后就開槍,合理性十分令人懷疑。
【抗議!抗議!抗議!】
自劉少堯事件發生以來,生活在巴黎的華人持續開展抗議警察暴力執法的活動。
來自亞裔社區、華人社區和反種族主義團體的華僑華人拉起寫有“為了和平與正義,反對暴力”“警察是保護者嗎”等字樣的條幅,在19區警察局前點燃蠟燭、擺放鮮花。據法國亞裔社團聯盟副主席張海平介紹,巴黎各僑團正在考慮依法舉行大規模游行事宜。華人發出的抗議警察暴力的聲音也獲得法國民眾的支持。記者28日晚在19區華人示威活動現場看到,數百名示威者中,法國居民隨處可見。
一位名叫John的法國大學生對記者說:“我過來既是為了對死者的家庭表示支持,也是為了呼吁解決法國的警察暴力問題。從今年的泰奧事件到這次的事情,都說明警察暴力在法國應該得到根治。”
【“種族主義的受害者”】
劉少堯事件令巴黎華人群情激憤的原因是這一事件直接加劇人們的不安全感。在近幾天的采訪過程中,不少華人對記者說:“警察進門根本不警告直接開槍,這樣的做法令我們感到很害怕。”然而,更深層的原因是,法國警察長期以來低下的工作效率以及種族主義歧視傾向等問題令當地華人積怨已久。在當地華人的微信群中和網絡論壇里,華人們幾乎一邊倒地譴責法國治安太差、警察執法能力不足、感慨中國人倍受歧視。
巴黎第八大學中國問題專家皮埃爾·皮卡第29日接受美聯社及法國《20分鐘報》采訪時說,在法國的中國人常常成為種族主義的受害者,他們由于習慣身帶現金而容易成為被侵犯的目標,但偷盜搶劫者卻只受到較輕的懲罰,這令華人感到自己并沒有得到充分保護。再加上由于語言問題、證件問題以及缺乏被認真對待的感覺,中國人的怨氣不難理解。他說:“中國人不喜歡抗議或當眾表達意見,所以當他們這樣做時,意味著他們非常非常生氣,他們已受夠了歧視。”(記者韓冰,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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