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龍網
2019-04-28 18:06:04
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4月28日17時55分訊(記者 李裊)業務外包,承包方招錄人員是否與發包單位存在勞動關系?隨著就業方式變得多樣化,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系也日趨復雜。“五一”國際勞動節來臨之際,今(28)日,重慶一中法院發布了相關勞動維權典型案例。
2015年,余某被鄧某招至酒樓廚房工作,由鄧某對其進行管理、發放工資。此前鄧某與該酒樓簽訂《廚房外包合同》,合同約定該酒樓將廚房以外包形式承包給鄧某。合同到期后,雙方簽訂《解除廚房外包合同的協議》。
2016年11月,余某就該酒樓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提起仲裁申請,被裁決駁回仲裁申請,余某不服,訴至法院。審理中,余某陳述,該酒樓為其進行了體檢,并提供了體檢收據。
一審法院經認為,該案爭議焦點在于余某與該酒樓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系。根據該酒樓舉示的廚房外包協議、鄧某的證人證言、相關履行協議的費用報銷單以及餐飲行業普遍存在廚房外包的經營模式,可以認定鄧某為該酒樓的廚房承包人,雙方為外部承包關系。余某工作地點雖在該酒樓內,但為鄧某招用,由鄧某對其管理并發放工資,故認定雙方沒有建立勞動關系,遂判決駁回了余某的訴訟請求。余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
二審市一中法院還查明,該酒樓以公司名義為余某辦理健康證,并向其出具了蓋有該酒樓財務專用章的收據,上面載明收到余某支付的體檢費;酒樓廚房的工作人員也均在該酒樓的指紋打卡機上打卡考勤。
市一中法院審理認為,該酒樓以公司名義為余某辦理健康證,說明酒樓對余某從事相關工作的資質進行了管理。同時,酒樓向余某收取相應的體檢費用,體檢費收據載明,將余某的體檢費用從工資中扣出,由此看出,酒樓向余某發放工資,且對余某的工資有管理權。
此外,余某上班地點在該酒樓內,且酒樓也認可余某等廚房工作人員均在酒樓的打卡機上統一打卡考勤的事實,雖然酒樓舉示的證據能夠證明其將廚房外包給鄧某,但酒樓亦未舉證證明酒店廚房外包系行業慣例,且余某已知曉是鄧某雇傭他,故該廚房外包協議不能作為某記酒樓抗辯其與余某不存在勞動關系的依據,余某有理由相信鄧某的行為系代表該酒樓履行的職務行為。市一中法院認定余某與該酒樓之間存在勞動關系,改判支持余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在企業將部分業務“外包”他人時,該外包人員招錄的勞動者與企業之間法律關系的認定,不能因企業與外包人員簽訂的承包協議而否定勞動者主張的勞動關系,應當結合該企業的行業特點,比如需要組織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及對勞動者勞動報酬、考勤紀律等管理約束情況進行分析,才能客觀評判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數據:勞動維權案件數量大幅增長
“隨著勞動就業方式日趨多樣化、靈活化、多領域化,目前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關系如何定性,是解決確認勞動關系糾紛案件的熱點和難點。”市一中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數據分析發現,今年來勞動維權案件主要有兩大特點。
一是案件數量較大幅度增長。數據顯示,2008年,市一中法院民四庭新收勞動爭議案件650件;第二年,新收該類案件數翻倍猛增至1218件;2014年至2018年,該類案件的新收數量攀升至年均2200件以上高位運行,增幅達338.5%。
二是案由種類也從簡單到轉向復雜。該負責人介紹,自2008年《勞動合同法》施行前,勞動爭議案件基本上集中在確認勞動關系和追索工資報酬這兩大類案由上。該法施行后,案件類型逐漸擴大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工傷保險待遇糾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競業限制補償金、未簽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加班工資、績效工資等領域,勞動維權糾紛成為民生案件審判工作的焦點和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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