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聲在線
2019-07-12 22:28:07
理順鄉鎮(街道)職責權限、拓展基層干部晉升通道、提高基層干部待遇、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省委全會審議通過《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力求——
激活基層一池春水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賀佳 冒蕞
7月12日召開的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簡稱《若干意見》),這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抓基層、強基層”重要指示的具體行動、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重要舉措,標志著我省吹響了全面加強基層建設、加快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沖鋒號。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理順鄉鎮(街道)職責權限、拓展基層干部晉升通道、提高基層干部待遇、切實減輕基層負擔……《若干意見》通過18條“干貨”,力求解決基層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鼓勵廣大基層干部安心基層、扎根基層干事創業、建功立業,激活基層一池春水,確保基層黨組織全面過硬、基層政權全面鞏固、基層服務能力全面提升、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打下堅實基礎。
全面加強基層建設,中央有要求、現實有需要、基層有呼聲
基層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層工作實不實、基層基礎牢不牢、基層大局穩不穩,直接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抓基層強基層,就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城市基層黨的建設、鄉村治理、基層減負等作出重要決策部署、出臺系列政策文件。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加強基層建設作出重要論述、提出明確要求,成為我省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根本遵循。
近年來,我省持續用力抓基層、打基礎、固根本,在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好經驗好做法,增強了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提升了基層社會治理的精細化程度,打通了聯系和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增強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然而,從省委常委民主生活會征求意見的情況和基層調研中了解的情況看,基層建設薄弱的問題反映仍然比較普遍,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服務群眾能力的現實需要強烈,期盼解決權責不清、晉升不暢、待遇偏低、人才匱乏、負擔較重等突出問題的呼聲比較普遍。
中央有要求、現實有需要、基層廣大干部群眾有呼聲。在這一背景下,省委成立文件起草工作領導小組,利用近3個月的時間,深入學習調研,著手文件起草,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若干意見》。
“干貨”十足、精準施策,直指基層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若干意見》共分9個部分18條,明確了我省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政策方向、工作思路、目標任務和措施辦法。
加強黨的領導,是基層建設取得實效的關鍵。《若干意見》明確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通過探索政治建設考察向基層黨組織延伸的有效途徑、開展黨支部“五化”建設、落實“三會一課”等制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等,切實把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到基層。
以問題為導向,緊盯權責不匹配、晉升通道不暢、待遇保障偏低、人才匱乏、負擔過重等基層建設中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問題,制定務實管用可行的舉措,是《若干意見》的最大亮點。
針對當前基層普遍存在權責不清、責大權小、“小馬拉大車”的現象,《若干意見》提出深入推進鄉鎮(街道)機構改革這一重點工作,進一步理順鄉鎮(街道)職權事權,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合理劃分縣鄉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依法賦予鄉鎮和街道對縣級職能部門派出機構負責人的人事考核權和征得同意權等多項具體舉措。同時,進一步規范規范鄉鎮(街道)機構設置,除中央明確要求實行派駐體制的機構外,縣直部門設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嚴禁上級部門對基層機構編制事項進行干預,不得要求鄉鎮(街道)對口設立機構。
在實際工作中,不少基層干部反映,晉升渠道窄、隊伍穩定難成為制約基層事業發展的一大瓶頸。對此,《若干意見》提出健全基層干部考核和激勵機制,包括完善科學化、差別化的目標責任考核評價體系,對工作實績突出的基層干部在評先評優、考核獎勵和提拔使用上優先考慮,對長期在邊遠艱苦地區工作的干部優先交流任用,注重選拔優秀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作為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市級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省直單位內設處室副職。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基層工作負擔重、壓力大,卻面臨著既要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的窘境。為解決基層待遇保障偏低的問題,《若干意見》明確,落實鄉鎮工作補貼和艱苦邊區津貼有關政策,逐步提高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貼標準,重點向邊遠艱苦地區傾斜。健全完善基本報酬與績效獎金相配套的村(社區)干部收入政策增長機制。基層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作,保障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合理工資待遇水平。《若干意見》還要求從健全培訓制度、談心談話制度、健康體檢制度、帶薪休假制度和改善基層工作生活條件、完善生活關懷幫助機制等方面著力,給予基層干部關心關懷。
在基層,一方面人才扎堆往城里跑,另一方面農村中小學、鄉鎮衛生院和各類站所專業技術人才又嚴重短缺,人才匱乏,“招不來、留不住”的困境普遍存在。針對這一現象,《若干意見》明確了“穩定鄉鎮(街道)干部隊伍”、“充實村(社區)干部隊伍”、“鼓勵引導人才向基層流動”三大重點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比如,邊遠艱苦地區招錄鄉鎮公務員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限定本地戶籍人員報考;建立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選調生、大學生村官、鄉鎮(街道)事業編制人員中擇優選拔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的長效機制;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統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探索建立柔性引進專業實用人才機制;重點支持鄉村教師隊伍、醫療衛生隊伍和農業科技隊伍建設……
今年是“基層減負年”,中央和省委反復強調為基層減負,也出臺了系列措施。但不少基層干部反映,文山會海、督查檢查考核多、問責泛化等問題仍然一定程度存在,負擔過重牽扯了他們干事創業的精力。為此,《若干意見》提出建立基層工作職責事項準入制度,縣級職能部門將職責范圍內的行政事務委托或交由鄉鎮(街道)承擔的,須由縣級黨委政府嚴格審核把關;明確村(社區)依法協助行政事項清單,凡未列入準入事項的,一律不得交付村(社區)辦理;全面清理規范“一票否決”事項和“責任狀”,凡是中央未規定或未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的,不得擅自設置“一票否決”事項,不得層層簽“責任狀”。
《若干意見》還結合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求大力提倡“四不兩直”式調研,嚴格控制層層開會發文,全面開展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專項清理,重點清理簡單以開會發文、調表報數、臺賬記錄、微信關注、APP關注等作為評價工作依據的做法,進一步為基層松綁減負。
此外,《若干意見》還從“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加強基層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舉措,更好地抓基層、強基礎。
強化保障措施,把文件的“含金量”真正轉換為基層的“獲得感”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實。為確保這些“干貨”變為行動、把文件的“含金量”真正轉換為基層的“獲得感”,《若干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財力保障這兩方面發力,提出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委組織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和行業系統齊抓共管的基層建設領導體制和責任機制,市縣黨委和政府要把基層建設納入整體工作部署、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黨建工作安排,把基層建設情況納入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政治建設考察、市縣鄉黨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健全領導干部聯系基層、聯系群眾制度,幫助基層解難題,服務群眾辦實事。
同時,制定基礎保障標準,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落實村(社區)運轉經費、黨建工作經費、群眾服務專項經費、服務設施和信息化建設經費。省財政繼續堅持向基層傾斜的原則,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貧困地區和財政困難地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資金,優先支持貧困地區。
尤為值得期待的是,《若干意見》還配套制定了規范鄉鎮(街道)職責權限、拓展基層干部晉升通道、提高基層干部待遇、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等5個具體實施方案,提交本次全會討論,在深入聽取意見后討論下發。通過進一步明確細化相關具體措施,確保基層建設各項任務落細落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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