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時報
2017-05-05 08:12:05
員工用私家車提貨送酒,在路上將一名花季少女撞成“植物人”。去年 10月,在山師北門發生的一起慘烈車禍,引發眾多市民的關注。
這次車禍,改變了愛好京劇的女孩劉薇藝的人生路程。5月4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燕山法庭對此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肖統帥在事故發生時系履行職務行為,被告所在單位國井酒業有限公司承擔80%的賠償責任,向原告劉薇藝賠償醫療費等共計32萬余元。
[案件回顧]
15歲女孩被撞飛,肇事司機稱當時要去提貨
2016年10月9日9時許,被告肖統帥駕駛轎車沿濟南市歷下區文化東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山師門口東側時,適遇原告劉薇藝由北向南橫過道路,人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劉薇藝受傷、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被告肖統帥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劉薇藝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原告劉薇藝傷后在山東省千佛山醫院治療,住院67天。
為了給女兒盡快籌到救命錢,劉薇藝的父母一紙訴狀告上法庭。他們告的被告有五方,分別是肇事司機、其妻子、國井酒業有限公司、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為何這一告就是五方?原來,這五方或與案情或與肇事司機都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肇事車的車主是肖統帥之妻章菁菁,該車在永安財險公司淄博支公司投保交強險。而根據肇事司機此前陳述,其用人單位為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后又表示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是國井酒業有限公司。由于網上查詢肇事司機勞動合同簽署分別歸屬國井酒業有限公司和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兩個單位,所以原告將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不過,在接下來的案情審理中發現,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實為肇事司機前單位,2013年后,肇事司機就已改與國井酒業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因此案件與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就無太大關系。被告肖統帥系國井酒業有限公司的職工,事故發生時其稱欲去倉庫提貨。
[爭議焦點]
員工私家車出行,是否為職務行為
據本案審判長王晛介紹,本案的爭議焦點為交通事故發生時,被告肖統帥駕駛私家車出行的行為是否系履行職務行為。法院認為,確定是否屬于職務行為,應當看行為人是否是有雇傭關系的工作人員所為,行為是否發生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行為的內容是否符合雇主雇傭的目的。對于被告肖統帥的行為內容是否符合雇主雇傭的目的,被告肖統帥自事故發生后至開庭時均堅持其為公司送酒,系履行職務行為。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申請兩證人出庭作證,證人王某某的證言前后陳述矛盾,內容完全不同,法院不予采信;證人路某某的證言無法證實被告肖統帥在事故發生時的行為性質。
而本次交通事故發生在2016年10月9日,當日不屬于節假日,是正常的工作日,具體時間為上午9時30分許,亦屬于工作時間。本次事故發生的地點在文化東路山東師范大學門口東側,發生在被告肖統帥陳述的開會地點至倉庫提貨的合理路線內。事故發生時,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亦認可被告肖統帥系其員工;另外,被告肖統帥提交濟南某酒店工作人員證明一份,證實被告肖統帥答應2016年10月9日上午為其送46度蘭尊一箱,證人王某某對事情經過的敘述雖未被法院采信,但其對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經營酒類的陳述卻印證了被告肖統帥所述送酒的種類,亦與被告肖統帥提交的證明相符;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提交其公司車輛管理規定,證實不允許職工駕駛私家車輛履行公司職務,但這僅為其公司內部規定,是否認定職務行為并不能以某個公司的內部規定來確認。
[一審結果]
單位需擔責,賠償被撞女孩32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肖統帥在事故發生時系履行職務行為,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應對原告劉薇藝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綜合考慮本案實際情況,參照有關標準,濟南歷下法院燕山法庭依法認定原告劉薇藝承擔20%的責任,被告肖統帥承擔80%的責任;因此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應對原告劉薇藝的損失承擔80%的賠償責任。
濟南歷下法院燕山法庭經審理同時認為,對于本案中其他兩名被告章菁菁和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劉薇藝未能舉證證實被告章菁菁、被告山東扳倒井公司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及其他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故法院認為被告章菁菁、被告山東扳倒井公司不應對原告劉薇藝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濟南歷下法院燕山法庭判決被告永安財險公司淄博支公司向原告劉薇藝賠償交通費1000元;被告國井酒業有限公司向原告劉薇藝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共計32萬余元,其中包含被告肖統帥已支付的4.4萬余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記者陳彤彤 通訊員王繼學)[最新動態]
被撞女孩剛做完“促醒手術”
仍不能說話 治療花費已超百萬元
4日,記者聯系到了被撞女孩的父親劉先生。劉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目前正帶著女兒在天津治療,孩子情況有所好轉,但仍不能說話,合計治療費用已超過百萬元。
劉先生透露,目前其女兒正在天津武警后勤學院附屬醫院治療,一星期前,孩子剛剛做完了“促醒手術”,簡單說,就是通過植入腦部的醫療器械,對腦部持續給予刺激,對其進行“喚醒”。
“手術的效果,還在觀察中。”劉先生說,因為女兒當時傷得太嚴重,腦干受損,現在經過半年多治療,腿部能動,感覺有意識,但仍無法說話。現在,為了陪護女兒,他也辭掉了工作,與妻子24小時陪在女兒身邊。從事發到現在,一家人已經花費了超過百萬元的治療費,都是從親朋好友那里東拼西湊的。
劉先生說,這次審理所涉及的,還僅是在千佛山醫院治療所花費的費用。
原告15歲被撞女孩承擔20%的責任
被告
肇事司機承擔80%的責任,但其在事故發生時系履行職務行為
肇事司機妻子涉事轎車登記車主,法院認為其不應對原告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國井酒業有限公司肇事司機所在單位,對原告損失承擔80%的賠償責任,被判賠32萬余元
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肇事車輛投保公司,被判向原告賠償交通費1000元
山東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肇事司機前單位,法院認為其不應對原告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原標題:濟南山師北門慘烈車禍宣判 肇事司機所在單位被判賠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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