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萊蕪新聞網
2017-06-20 09:36:06
6月15日,記者從省高速交警總隊二支隊萊城大隊了解到,6月8日下午,高速交警總隊二支隊萊城大隊民警在萊蕪北收費站開展重點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查獲一脫審及未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強制險違法車輛。據了解,6月份以來萊城大隊共查處該類違法行為20余起。
6月8日下午2時許,該車輛在通過收費站即將駛離高速時,執勤民警發現該車輛為江淮牌小型客車,而車輛擋風玻璃處未按規定粘貼保險標識及檢驗合格標識。民警見狀立即將車輛引離收費站駛入安全區域做進一步調查。在查處過程中,當事人稱自己知道車輛已脫審而且交強險在去年7月份已經到期,因為自己車輛兩年一審想在審車時一并購買保險。民警了解相關情況后,立即告知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并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目前,當事人已購買車輛保險并接受處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機動車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未按規定投保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投保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而對于車輛的安全技術檢驗即審車對于不同類型的車輛及機動車年限的不同其審驗期限不盡相同。例如常見的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一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
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莫要心存僥幸,要遵紀守法,安全文明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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