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9-12 07:25:09
借了1000萬不還,庭審時假裝很配合,調解后就是不還錢,不僅居無定所,光手機號就換了七八十個。近日,莊某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經檢察機關批準予以逮捕。在被批準逮捕當日,莊某某就支付了200萬。
2012年8月10日和10月26日,劉某某分別與莊某某簽訂借款合同兩份,兩份合同均約定莊某某向劉某某借款500萬元。但自2013年8月起,莊某某未再支付借款利息,也未償還借款本金。2013年12月2日,劉某某將莊某某訴至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在案件審理階段,莊某某一直非常配合。2014年1月,原被告雙方簽署和解協議,并由法院作出調解書。但在調解協議簽訂后,莊某某卻消失了,不但不按期履行調解書確定的義務,也不接聽電話,劉某某無奈,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后,消失的莊某某又出現了,主動提出和解,于是,雙方當事人再次達成諒解,簽署執行和解協議。但這次莊某某只不過是故伎重演,壓根兒沒有還款的意愿。
2014年5月29日,市中區法院向莊某某發出報告財產令,但莊某某并未按時向法院報告財產狀況。市中區法院于2014年6月20日向其下達拘留決定書,但莊某某避而不見,該決定書最終未能送達。
2015年3月30日,市中區法院在查找到莊某某行蹤后,再次對其下達拘留決定書,對莊某某執行司法拘留15天。莊某某被司法拘留后,不但沒有積極還款,反而在被釋放后徹底人間蒸發。
該案的承辦法官郝振龍副庭長介紹,莊某某本人具有很強的規避執行能力,不但多次轉移財產,而且居無定所,光電話號碼就換了七八十個。
在掌握了莊某某轉移財產的證據后,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立案偵查,于7月21日將莊某某刑事拘留。8月1日,市中區檢察院批準逮捕莊某某。批準逮捕當日,莊某某家人就交付200萬執行款,9月1日,又主動將800萬執行款轉到法院賬戶。9月6日,市中區法院將1000萬執行款過付給劉某某。
2016年以來,市中區法院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罪案件22件,其中有6件案件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自今年6月份開展“百日執行攻堅”活動以來,共計拘傳11人,搜查27人,拘留37人,罰款23人,強制騰房7次。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云云 崔巖 通訊員 李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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