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19-11-20 12:41:11
齊魯網·閃電新聞11月20日訊 日前,記者從交通運輸部官方網站獲悉,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國際船舶運輸及內地與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相關審批備案事項的通知》(交辦水函〔2019〕681號)有關規定,無船承運企業集中退還保證金公示名單公布(第二十二批)。
此前,國務院出臺《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決定》中提到,無船承運業務審批取消,將改為備案制;無船承運業務今后將只進行備案業務辦理;取消無船承運人保證金或保證金保險制度;并且交通部將于近期集中辦理無船承運保證金退還工作。
附:無船承運企業集中退還保證金公示名單(第2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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