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1-27 14:56:01
齊魯網·閃電新聞1月27日訊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三部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嚴格遵照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通知》指出,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上述工作人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和單位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法定標準支付,財政補助單位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同級財政予以補助。
閃電新聞記者 劉少君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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