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網
2020-02-01 23:02:02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日訊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微信公眾號今天通報第三批口罩等防疫用品價格違法典型案件,閃電新聞記者從通報了解到,山東市場監管部門再查處三起哄抬口罩價格違法案件,涉及菏澤、聊城、濱州三市。
1月26日,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菏澤宏卓大藥房有限公司定陶區冬青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從1月26日早晨至15點30分共計售賣30包飄安牌一次性口罩(規格1*20),疫情前銷售價格為2.5元/包,1月26日銷售價格為25元/包。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山東省菏澤市定陶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責令當事人整改,并依據《價格法》第四十條及《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以簡易程序進行行政處罰,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75元,罰款2025元的行政處罰。
1月28日,山東省聊城市市場監管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市場監管局在聯合檢查中,發現康美大藥店(久和社區店)1月6日、1月22日進貨價同為3.85元/袋的“袋鼠醫生”牌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一袋10只),1月23日起將價格抬高至10元/袋。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相關規定,聊城市經濟開發區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1月27日上午,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某藥店將平時售價10元的口罩賣到64元,執法人員依法對涉事藥店進行檢查。
經查,濱州盛泰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第六藥店于2020年1月23日以16元每包的價格從博興縣一勞保用品店購進3M9001口罩125包,以64元每包的價格銷售,共銷售了17包,違法所得為816元。
當事人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大幅提價對外銷售口罩,此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濱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行為,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并將于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將繼續加強對防護用品和民生商品的價格監管,指導督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哄抬防護用品和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確保疫情期間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穩定。同時,加大對典型案例的處罰曝光力度,持續形成震懾,維護穩定的市場價格秩序。
閃電新聞記者 何則偉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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