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4月23日訊 今天下午,山東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保安服務管理工作情況,解讀《山東省保安服務管理辦法》,回答記者有關提問。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21年4月10日,山東在全國率先制定出臺《山東省保安服務管理辦法》,規范保安服務行為。《辦法》共22條,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在發展保安服務業中的作用,以及公安、人社、住建、市場監管、教育、稅務等有關部門的職責,細化保安服務公司設立、保安服務政府采購、治安重點單位保安服務等要求。
其中,明確公安機關加強保安監管力量建設要求,推行“重點檢查及約談”“重點監管對象”等管理制度,強化對保安服務企業警示教育和日常監管。細化保安員服裝著裝范圍、教育培訓管理等要求,為提升保安隊伍履職能力和社會形象,提供了行業規范和剛性標準。
據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劉偉介紹,今年6月底前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員及業務骨干輪訓一遍;保安從業單位、保安培訓單位要于8月底前對保安員全部輪訓一遍,確保其準確理解、熟練掌握《辦法》精神和具體要求,并在經營服務工作中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