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3-17 10:51:03
記者從淄博市文明辦獲悉,為全面推進文明出行專項行動,從4月1日開始,車輛不禮讓行人、亂停亂放,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翻越護欄、亂穿馬路,市民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違法違規行為將在媒體進行曝光,每個區縣每天曝光3起違法違規行為,文明單位違法者將告知單位,同時扣除文明單位測評成績。
據介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分違法違規行為將受到罰款等處罰。其中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20元罰款;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6分;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20元罰款。
亂停亂放方面,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100元罰款;在明確設有禁止停車路段停放車輛,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20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
另外,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或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50元罰款,駕駛證記3分;非機動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山東省按規定處20元罰款;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也有相應規定。隨地吐痰、便溺的,亂倒垃圾、糞便、廢棄物、污水的,亂扔瓜果皮核、煙蒂、玻璃瓶(渣)、紙屑及其他包裝物的,亂拋動物尸體的行為,根據《淄博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處以5元以上10元以下罰款;在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電線桿或樹木上亂貼、亂寫、亂畫、亂掛、亂刻的行為,根據《淄博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處以100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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