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水母網
2017-07-21 18:26:07
水母網7月21日訊(YMG記者 李泉江 實習生 秦菲 通訊員 李瑞艷 孫銘劍 攝影報道)6月中旬,煙臺高速交警機動大隊錯時查糾時相繼發現四輛涉嫌嚴重超載的重型自卸貨車。在將車輛押往聯合治超點的途中,突遇“車老板”百般阻撓,極力阻礙民警正常執勤執法,派出所先后2次出警,終將車輛成功押至治超點并依法處罰,成功打擊了“車老板”和超載車輛駕駛員的囂張氣焰。而對于“車老板”阻礙執法的行為,屬地派出所以妨害公務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
正常執法突遇“車老板”百般阻撓
6月13日12時20分,在沈海高速408公里處,民警相繼發現四輛重型自卸貨車,其中兩臺車上滿載建筑用石子,另兩臺滿載半干混凝土,執勤民警判斷該車涉嫌嚴重超載,于是帶領四輛貨車前往位于東廳收費站的聯合治超點進行過磅稱量。
當車輛行駛至永達街與奇泉路十字路口時,一輛黑色無牌奧迪轎車擋在貨車前,迫使貨車停在路邊,經民警了解情況后得知,該男子為貨車司機老板,并叫囂:“沒有我的命令,司機誰也不敢走。”隨后收走四輛貨車的車鑰匙,并慫恿四名駕駛員下車與民警對抗。該男子(宮某)質問民警:“你憑什么帶我的車去過磅?你憑什么說我的車超載?”態度極其惡劣,極力阻撓民警正常執法,四名駕駛員在老板的帶領下,也開始負隅頑抗,極不配合。期間,宮某多次使用侮辱及挑釁性語言,試圖激怒民警,引起爭端,現場造成大量群眾圍觀,影響極其惡劣。
拖延時間 幾公里路程跑了半小時
執勤民警立即指揮輔警將老板宮某與駕駛員分離,并疏散現場圍觀群眾。執勤民警耐心勸說:“我們現在懷疑車輛有超載嫌疑,按照規定程序要到聯合治超點稱重過磅,待確定磅數后再確定是否處罰,請不要阻撓正常執法。”在多次溝通警告無效后,執勤民警向大隊領導匯報事件經過,并撥打110電話進行報警。
接到匯報后,大隊領導立即向支隊分管領導及指揮中心報告,并迅速趕往現場增援,到達現場時,福新路派出所民警根據110指令,也已趕到現場,而此時車老板的囂張氣焰卻依然不減,不斷挑釁著110出警民警的執法權威。110出警民警及大隊領導不懼恐嚇、正面交鋒,從法律層面向其講明交警執法的嚴肅性以及其阻礙執法的嚴重后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現場形成有效警力優勢,局面得到有效控制。14時40分,在各方壓力下,車老板宮某同意車輛過磅稱量,并將大貨車鑰匙還給駕駛員。大隊成員押解貨車前去過磅處,但是四名駕駛員在老板的教唆下,行駛極其緩慢,短短幾公里的路程,花費近半小時。
民警撤警,抵達過磅處仍想耍賴
15時10分,在車輛即將到達聯合治超點門口時,看到派出所民警撤警,自知心虛的車老板突然反悔,再一次慫恿駕駛員停車,拒不將車輛開上地磅,并耍起無賴。在數次調解無果后,民警再一次撥打當地派出所電話請求警力協助。最終在派出所的協調下,車老板宮某同意車輛過磅。在車輛上磅時,宮某又動起了“歪腦筋”,車輛在上磅時故意走偏,一個車輪沒有完全上到磅上,企圖以此少稱重,妄圖逃避處罰,此舉被民警發現并勒令糾正,宮某的目的沒有達成。經測量,四輛重型自卸貨車分別超載82%、87.9%、90.1%和95.7%。民警依法分別處以罰款1000元、記6分,扣押車輛的處罰。
從12時20分發現嫌疑車輛到17時30分最后過磅稱量,前后歷經5個小時。而對于宮某阻礙執法的行為,福山分局高度重視,法制科主動與大隊取得聯系,將相關視頻送至屬地派出所。經過多方調查取證,“車老板”宮某構成妨害公務罪,并依法被處以刑事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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