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7-08-16 09:50:08
根據央行發布的相關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賬戶轉賬外,個人通過自助柜員機轉賬的,資金24小時后到賬;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個人可向發卡行申請撤銷轉賬。而恰恰有人利用這一規定,轉賬后再撤銷,連續詐騙他人10萬余元。8月9日,臨沂蘭山警方就抓獲一名利用此規則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7月下旬以來,蘭山公安分局汪溝派出所連續接到十幾起群眾報警稱,有一名三十多歲的青年男子開著一輛白色汽車到自家廠子收購木皮,在銀行ATM機轉賬后將貨物拉走,可貨款卻遲遲不到賬,當自己再給其打電話詢問時發現此人手機關機,聯系不上了。
汪溝派出所民警立即進行串并案偵查,發現該系列案件都是同一人所為,此人利用銀行ATM機轉賬,并在24小時內通過手機銀行將交易撤銷。通過群眾提供的嫌疑人信息,聯合視頻偵查、走訪群眾,民警最終在一賓館內鎖定嫌疑男子。8月9日晚,在嫌疑人駕駛汽車外出就餐時被跟蹤多日的民警當場抓獲。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高某,30歲,蘭山區人。幾年前因染上賭博欠下高額外債,妻子也因此與其離婚。在一次去銀行辦理業務時,高某無意間聽別人說起,2016年12月1日起通過ATM機轉賬的話24小時之后才到賬,在發卡行受理后24小時內,還可以申請撤銷轉賬。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高某懂起了歪心思。因為之前家中開過板廠,做過木皮生意,高某先后前往費縣劉莊鎮、馬莊鎮,蘭山區汪溝鎮等地,多次以買皮子的名義,先將貨款通過ATM機轉賬給貨主,當受害人看到轉賬憑證后信以為真,放心地讓其將貨物拉走。之后高某利用ATM機24小時到賬的規定,再將轉賬撤銷,共計詐騙10余起,涉案價值10余萬元。
民警提醒廣大群眾,隨著央行新規的發布,各種新型電信詐騙方式也隨之出現。以往很多人憑借發起匯款的短信、轉賬成功的截圖或紙質轉賬憑證來證明匯款成功。但新規實施后,ATM機轉賬24小時內可以申請撤回,收款方必須先查詢賬戶確認資金到賬再采取下一步行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邱明 通訊員 涂玉龍 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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