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7-09-04 11:27:09
原標題:煙臺一男子把公園當'花果山',銅塑上亂刻亂畫被行拘
2017年8月23日下午16時許,有人報警稱在煙臺開發區福萊山公園內有一男子故意損毀財物,接警后,福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將該男子傳喚回派出所進行調查。經查,該男子劉某,17歲,重慶人,在福萊山公園內逗留多日,因在山頂雕塑上留名而被公園內的保安發現并報警,劉某對自己故意損毀財物的行為供認不諱。
調查中,民警發現劉某有盜竊前科,而劉某之所以在福萊山公園內逗留多日,是因為公園內有免費的果子可以吃,于是劉某把公園當成了自己的“花果山”,陶醉在好山好水中,寫起了“詩詞”唱起了歌,開始了自己的“創作”之路。劉某為了炫耀自己的“才華”,獨自跑到福萊山公園山頂的燈塔下,在銅雕塑上留字50余個,還寫上“劉某萬歲”,做起了自己的“偉人夢”。目前,劉某因故意損毀財物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公共場所,比如公園內的公共設施、塑像等財物屬于國家或者集體所有,任何人不能隨意損毀,否則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閆麗君通訊員張玉龍譚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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