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網山東
2017-10-14 21:24:10
10月12日,從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為有效解決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在處理過程中長時間占道,影響車輛通行,易造成交通堵塞和引發二次事故的問題,自10月15日起,淄博將在各區縣、在規定時段施行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薛忠文介紹,每天7:00-19:00,在淄博全市范圍內,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的、僅造成車輛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且當事人能夠自行移動車輛的,適用快處快賠。
發生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可以拍照后快速撤除現場,通過手機上安裝的“交管12123”手機APP上傳事故信息,根據“事故快處”功能模塊菜單的提示,在線自行協商處理;自行協商不成的,還可以申請公安交管部門在線定責,具備條件的,可以在線定損、在線理賠。
對當事人年齡偏大、上網少,對事故快處不了解、不掌握,以及在農村地區道路上發生的輕微車輛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交通執勤民警或交通協管人員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現場協助指導當事人“線上”或者“線下”協商處理。
需要辦理保險理賠的,通過在各區縣設立的集事故處理、財產損失評估、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保險理賠等功能為一體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由保險公司、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派駐人員集中辦公,受理事故理賠申請,辦理車輛定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進行損害賠償調解。
據了解,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機制,淄博早在2008年已開展試點探索,今年8月份以來,張店已經通過快處快賠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800余起。
快處快賠的事故責任如何劃分?交警發布21種責任劃分事故情形
采用快處快賠模式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時,事故責任該如何劃分呢?10月12日的新聞通氣會上,淄博公安交警發布了21種事故情形,對相關責任情況進行了明確。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事故處理科科長閆仲榮介紹,采用快處快賠模式處理輕微事故,分為全部責任、同等責任和無責任三種,沒有主次責任之分。一方當事人有下列事故情形的,該方當事人負事故全部責任;各方當事人均有下列事故情形的,各方當事人負事故同等責任。
這21種事故情形分別是:
1.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追尾);
2.在變更車道時,影響相關車道內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3.遇綠燈亮時,轉彎機動車未讓被放行的直行機動車先行的;
4.遇紅燈亮時,右轉彎機動車未讓被放行的機動車先行的;
5.遇紅燈亮時繼續通行的;
6.在可以左轉彎的地點,超越前方同車道正在左轉彎的機動車的;
7.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未按交通標志、標線指示讓優先通行的機動車先行的;
8.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轉彎的機動車未讓直行的機動車先行的;
9.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路口,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未讓左轉彎的機動車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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