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7-10-30 22:14:10
2017年第21批47名酒司機被曝光
青島新聞網10月30日訊(記者 任俊峰 通訊員 吳寧)買車10年從未審,喝酒開報廢車上路……10月29日,公安交警部門再次曝光了近期查處的47名酒司機。
青島交警負責人表示,酒駕是一種非常危險的駕駛行為,對他人生命構成嚴重威脅,為了保證廣大市民的出行安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公安交警部門將堅持對酒駕嚴查嚴處,并堅決向社會曝光。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珍惜生命,遠離酒駕!
買車10年從未審,喝酒開報廢車上路
9月23日晚,李滄交警在金水路合川路設崗夜查,21時42分,一輛黑色江淮SUV越野車沿金水路西向東行駛,該車車前懸掛號牌,車尾號牌缺失,駕駛員王某某發現執勤民警后,立刻變道至外側車道。執勤民警見該車形跡可疑,立即趕上前去示意停車接受檢查。當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員王某某拒絕出示,民警隨后要求其下車落實身份。王某某下車后,徑直繞到車前,趁民警不注意,拔腿就跑,跑出去不到二三十米遠,就被交警攔住。經呼氣測試,王某某酒精含量94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待血檢結果確認后,王某某將面臨承擔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嚴懲。另外,王某某因未按規定懸掛號牌,將被處以罰款200元、記滿12分、并扣車的處罰。
除了上述違法行為,王某某持有A2駕駛證逾期四年未換證,已處于注銷狀態。其駕駛的車輛自2008年掛牌后從未年審過,長期脫審已達到報廢標準。根據相關法規,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以2000元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抽血酒精檢測
經不住勸席間一杯酒,測出酒駕悔不迭
10月24日晚,李滄交警在京口路與九水路口設崗夜查。22時57分許,一輛黑色凌派牌小型客車沿九水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京口路口附近時,被民警示意停車接受例行檢查。駕駛員孫某某下車后,身上酒味十分明顯,面對民警的詢問,孫某某稱就喝了一小杯啤酒,經檢測,其酒精含量為26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原來孫某某晚上和朋友聚餐,席間經不住勸就喝了一杯,原以為一杯酒測不出酒駕,沒想到還是大意了。孫某某非常后悔,表示以后開車的話會滴酒不沾。酒駕的孫某某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被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
看見交警就慌張,一原來是喝了酒
10月19日22時,交警市南大隊執勤交警在膠州灣隧道糾正一起交通違法行為時,在距離夜查點約100米處,一輛銀灰色豐田卡羅拉轎車在駛出黃島口后突然停下車同時熄滅大燈,這一奇怪的景象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當交警上前詢問情況時,發現該車內四人神色慌張,回答交警的問題斷斷續續,十分謹慎。與此同時,一股濃烈的酒味從車內飄散出來。
后經執勤交警詢問得知,駕駛人李某某稱當晚與朋友在城陽區某飯店聚會時喝了一瓶啤酒,想著時間已晚不會有交警查車,才心存僥幸駕駛車輛載朋友回家,沒有想到正好碰上交警查車。在酒精呼吸檢測儀的檢測下,駕駛員李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67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酒司機被查處
一次飲酒,換來半年“禁駕”
10月5日22時55分,交警市南大隊火車站中隊在膠州灣隧道口設點,查處夜間交通違法行為。一輛外地號牌轎車,沿著黃島往青島方向行駛,看到前方有交警設卡檢查時,該車突然放慢速度,但隨后又很快正常駛入查車點。當執勤交警要求駕駛員出示行駛證及駕駛證時,車內充斥的酒精味道引起了交警的懷疑。為了不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交警將該車移至安全位置。在酒精呼吸檢測儀的檢測下,顯示駕駛員體內乙醇含量為57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將被罰款10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滿12分并且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大貨司機酒駕 駕證被吊銷
10月6日16時許,遼寧路中隊民警在八號碼頭附近查獲董某某駕駛的大型營運貨車,當他向民警出示駕駛證時民警聞到若有若無的酒味,當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查,結果其檢測值為30mg/100ml,達到酒后駕駛標準,隨即暫扣駕駛證,經詢問,駕駛員稱因為裝貨的時間比較長,自己感覺很累想喝點酒興奮一下。便去買了一瓶啤酒喝下。結果可想而知,因為駕駛營運車輛,他要面臨罰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資格的重罰。
六旬大叔隔夜酒上路被查
六旬男子隔夜酒未醒 上路被查
9月29日7時許,正在執行早高峰勤務工作的威海路中隊民警發現一輛沿威海路由北向南,行駛速度時急時緩且長時間跨道行駛的灰色長安小貨車,利用路口紅燈的間隙,民警上前檢查;示意駕駛人出示駕駛證,一開車門便聞到了濃重的酒氣。通過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達到61mg/100mg。
經詢問,駕駛人張某某自9月28日晚開始飲酒至29日凌晨。被民警查獲時,正準備前往到桑梓路市場采購物品。由于一晚沒睡,加之酒精影響,導致其駕駛狀態不好,從而被民警查獲,當日執勤民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時發現,就在八月份,這位61歲的大叔竟然就因為跑高速故意遮擋號牌被罰款200元,記12分,這次酒駕要罰款1000元、又疊加12分,合計24分,需要重新回爐進行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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