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1-18 11:44:01
1月14日12時,濟南歷下智遠派出所接指揮中心指令,有群眾舉報花園路某段,有人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到達現場,發現舉報地點為一處廢棄工地,鞭炮已經燃放完畢,地面多處散落燃放過的爆竹碎片。
民警現場初步查看,爆竹碎片為剛剛燃放不久所留。現場沒有找到燃放人員,民警逐個查看現場工棚和房舍,里面長期沒有人居住。
因現場沒有監控,民警做好錄像、照相、收集爆竹碎片等取證工作后,民警經過一下午的走訪調查和反復求證,基本確認當地某小區群眾董某嫌疑較大,民警將其帶至派出所了解情況。
面對民警,董某對自己燃放鞭炮的行為供認不諱。董某稱,自己也知道燃放鞭炮的行為違法,但心存僥幸。因為自己剛剛購買了一些工程設備,為了圖個吉利就想放幾掛鞭炮沾沾喜氣,于是就選擇了一處廢棄的工地放了幾掛鞭炮,以為不會被發現,沒想到造成了惡劣的后果。
對于自己的違規行為,董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接受民警的教育和處罰,主動要求自費制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單和條幅,宣傳全市禁煙法律法規,盡力彌補自己的違法行為帶來的不良后果。
根據《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民警依法對董某處以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其進行了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
據了解,本次處罰,為今年以來,歷下區處罰的第一例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例,再此,歷下警方再次提醒廣大市民:為持續改善我市大氣環境空氣質量,控制噪聲污染,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風氣,《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后,在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包括長清區、章丘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城區范圍內的區域,都將禁止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售賣、燃放煙花爆竹。同時鼓勵、引導單位和個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之外,少放或者不放煙花爆竹。歷下公安將嚴格執法,嚴肅處罰違規燃放行為,同時,歡迎廣大市民朋友積極提供線索,共建平安、和諧歷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尉偉 通訊員 羅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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