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眾網
2018-01-25 16:34:01
25日,青島市環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詳細解讀重新修訂發布的《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據悉,《預案》初版于2013年印發,歷經2015年、2016年、2017年三次修訂。此次修訂,不僅調整了預警分級標準、限產限排目標比例,還明確了重污染天氣提前24小時預警。
調整預警分級標準
根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要求,全省采用統一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較2016年版更加科學、嚴格。
藍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持續24小時),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明確應急減排總體目標
根據環保部《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和應急減排措施修訂工作方案》的要求,《預案》明確各個預警級別下全市總體減排目標。
藍色預警: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5%以上;
黃色預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減排10%以上;
橙色預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減排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15%以上;
紅色預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減排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20%以上。
制定應急減排措施
為達到全市總體應急減排目標,《預案》按照工業源、移動源和揚塵源制定了具體的應急減排措施。工業源主要包括鋼鐵、水泥、輪胎、橡膠、塑料、玻璃制造、未實現超低排放的燃煤鍋爐和燃煤機組,車輛、動車組、家具、機械、設備及零部件制造企業,植物油、集裝箱、家用電器、皮革服裝及石墨生產企業,包裝印制、鑄造及有機化工(無法停產或限產的除外)等企業通過錯峰生產、限產、停產及提高治污效率等措施實現減排;移動源通過城市建成區內禁行重型柴油貨車(橙色、紅色預警時采取)實現減排;揚塵源主要通過增加保潔、灑水抑塵頻次控制工業散貨堆場和碼頭揚塵、道路揚塵和施工工地揚塵;城市建成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黃色、橙色、紅色預警時采取)等措施實現減排。
調整預警發布和解除時間
當預測到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時,提前24小時發布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解除預警。
開展區域應急聯動
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根據環保部和省廳開展區域應急聯動要求,及時發布預警,啟動應急響應。2017年12月,根據全省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工作統一布署,我市連續兩次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啟動III級應急響應,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
2018年重污染天氣應急停產33家
2018年1月16日,青島市發布重污染天氣藍色預警,啟動Ⅳ級應急響應;1月18日將藍色預警升級為黃色預警,1月19日啟動Ⅲ級應急響應;1月22日解除黃色預警,終止Ⅲ級應急響應。
各相關單位、各區市政府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本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環保部門累計出動執法監察人員805人次,檢查企業968家次,出動執法車輛267臺次,檢查燃煤鍋爐企業273家次,檢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物料堆場等其他企業695家次,停產企業11家,限產企業103家,對1家違法企業擬進行立案處罰。市建委累計出動執法人員360人次,巡查施工工地565個次,停工工地76個;市經信委共限產企業32家,停產企業33家;市城市管理局出動車輛1804車次,對26877公里道路按規定增加了灑水抑塵措施;市交通委共檢查工地4處,增加灑水131次,加大對青島港區散貨作業揚塵控制力度,加大公共交通運力保障;市衛生計生委做好敏感人群救治和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相關知識宣傳;市教育局做好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等措施;市公安局做好煙花爆竹禁放等措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和市氣象臺加密會商頻次,及時研判,在市環保局網站和微博發布空氣質量預測發展趨勢和健康提示信息。
下一步,市環保局將繼續做好2018年空氣質量預測預警工作,一旦發生重污染天氣,及時發布預警,通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要求啟動應急響應,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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