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2-01 10:43:02
原標題:煙臺:以后去學車,這些駕培新規范你要知道
1月30日,記者從煙臺市物價局獲悉,當日市物價局和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召開規范駕校培訓服務收費行為推進會,組織市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學習機動車培訓服務政策新規,并啟動全市機動車培訓服務收費行為專項整治和規范工作。以后去學車,這些駕培新規范你要知道:
1.組織學員提前進行考試場地適應練習的,應本著學員自愿的原則,不得強制,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分攤。
2.學員考試不合格要求繼續培訓的,培訓機構應按照實際培訓學時及學時收費標準據實收費,不得違背學員意愿強制培訓服務并收費。
3、培訓機構為學員配發的國家統一規定的培訓教材和計時IC卡,依據《協議》約定按定價或購買價扣除,沒有約定的不得扣除。
4.完成入學注冊登記,尚未實施培訓,學員要求退(轉)學的,培訓機構可扣除一定的費用,并在《 協議》中約定;約定的費用不得超出為學員辦理入學注冊登記的實際費用。沒有約定的,學員退學時不得扣除。
5、中途退(轉)學的,培訓機構扣除入學注冊登記費用之后,還可以按照《駕駛培訓教學日志》、計時IC卡記錄的培訓學時扣除相應的培訓費。學員退(轉)學因相關發票或收據遺失無法提供的,培訓機構應當主動核實驗證學員在校注冊信息,為其辦理退學退費手續,不得以學員丟失票據為由拒絕辦理。
6.培訓機構如果不能提供《駕駛培訓教學日志》和計時IC卡記錄的,視為未培訓。
7.培訓機構開展特需培訓服務收費,必須本著學員自愿的原則,根據學員的特殊培訓需求與其簽訂《特需服務協議》協商確定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得強制服務收費。凡未簽訂《特需服務協議》加價收費的,一律視為強制服務并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
8.培訓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和理由,收取學員押金和其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梁瑩瑩 通訊員 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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