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南日報
2018-04-30 09:04:04
為了“一城山水”常綠常青不褪色,10年間,投入10余億元,整治破損山體173座,泉城濟南打響山體保衛攻堅戰。濟南市國土資源局肩負起時代賦予的新使命,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以一場深刻的理念變革打贏山水攻堅戰,讓綠色成為美麗泉城的永恒底色。
5月1日起,經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經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實施的《濟南市山體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正式亮相。我市的642座山體,對涵養水源、保護泉水、凈化空氣、調節氣候、改善環境、豐富城市景觀具有重要意義。然而由于歷史原因,一些山體遭到不同程度的開采破壞,目前侵占、破壞或違章建設的現象也時有發生,該辦法的出臺尤為重要。此外,初步列入保護名錄的325座山體也首次公布,主要保護泉水直接補給區內的177座山體和南部山區、白泉泉域的148座山體,披上“金鐘罩”的山體將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使濟南更加“顯山露水、青山入城”。
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濟南市山體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山東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批準正式對外發布,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志著濟南市山體保護步入法治軌道。4月29日,濟南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室副主任趙之祥同志就《辦法》立法背景、保護措施等問題接受了本報記者采訪。
記者:近年來,“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深入人心。請就加強生態保護、推動綠色發展,談一談《濟南市山體保護辦法》立法背景及必要性。
趙之祥:濟南不僅是聞名天下的泉城,山體資源也十分豐富,素來就有“一城山色半城湖”的美譽,全市共有642座山體。寶貴的山體資源,對涵養水源、保護泉水、凈化空氣、調節氣候、改善環境、豐富城市景觀具有重要意義。隨著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的不斷加快,生態城市建設、顯山透綠、還綠于民等工作的不斷推進,廣大人民群眾對山體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有了更高的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積極順應發展要求,提出“顯山露水”“青山入城”的城市發展理念,要求做好“山”的文章,并把山體保護上升到法律層面。
我市立法保護山體非常有必要。
一是積極響應黨中央加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戰略。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協調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擺上更加重要的戰略位置。濟南作為一個多山的城市,山體自然環境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山體保護工作,連續開展了山體修復整治、礦山復綠、六城聯創、大氣污染防治十大行動、山體綠化、保泉生態控制線劃定、土地和礦產資源衛片檢查、拆違拆臨還綠于民等重點工作,這些均涉及山體保護和修復治理。濟南作為省會城市,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戰略部署,全方位地加強山體保護,并落實到山體保護立法、執法監管、建設項目審批、保護管控等各個方面。二是山體生態環境保護的客觀需要。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建設用地不足,供需矛盾突出,新開發的建設項目侵占山體情況較突出,因缺少統一規劃和山體保護控制線管控措施,部分山體位于規劃用地紅線以內,建設單位在建設時有削坡建設情況,不僅破壞了山體景觀,而且還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近幾年,我市投入大量資金開展了山體修復治理、山體綠化、拆違拆臨等整治工作,山體自然生態環境有了明顯改善。但由于山體保護和治理機制體制不健全、破壞山體處罰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渣土傾倒占壓、違章建筑上山、開山種地、擅自建墓、違法開采等行為也時有發生,對山體環境造成了較大破壞,雖然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了查處,但遭到破壞的山體自然環境,短時期內難以恢復到原始生態。三是市民群眾對泉城美好生活提出了新的期待。濟南是一個美麗的城市,有山有水,有泉有湖。山是濟南的根,泉是濟南的魂。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提高,對居住品質和自然生態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現在很多居住小區周邊都有山體,山體的自然生態環境、綠化的質量直接決定著市民群眾的生活居住品質。保護好山體,是對群眾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積極回應。因此,從立法方面保護山體,是山體保護的現實需要。綜上,無論是從響應國家自然生態保護戰略的角度,還是從回應群眾美好期待的角度,均需盡快通過立法對山體實施嚴格保護。
記者:濟南的山有著“城市脊梁”之稱。但是,各種經濟建設、人為活動對山體有著很大影響,保護我們的“城市脊梁”,在山體保護范圍內哪些事不能做,如果違反會有什么后果?
趙之祥:《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在重點保護名錄的山體范圍內,除依法批準的交通、水利、林業、電力、消防、通信、氣象、地震監測、景觀游賞等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基礎設施外,不得進行與生態功能保護無關的生產和開發活動,禁止下列行為:(一)開山采石、探礦采礦;(二)挖砂、取土;(三)新建、擴建墳墓;(四)對既有建(構)筑物進行改建、擴建;(五)亂搭亂建建(構)筑物;(六)毀林開荒、亂砍濫伐林木;(七)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八)傾倒、堆放、填埋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九)建設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侵占、破壞山體的行為。第十八條規定:在一般保護名錄的山體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開山采石、探礦采礦、挖砂取土,不得擅自新建、擴建墳墓,不得擅自改建、擴建既有建(構)筑物;不得從事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至第十項規定的行為。因人為行為造成山體破壞的,將按照“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人進行治理。不進行修復治理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修復治理。逾期不修復治理或者修復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治理費用由責任人承擔,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引發地質災害不予治理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作為省內第一部上升到法律層面的山體保護辦法,請問如何保護好山體?
趙之祥:《辦法》中明確規定了山體保護的主要措施:
一是在開發建設前加強源頭管控。《辦法》第十條規定,編制山體保護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相銜接,與名泉保護規劃相協調,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生態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協調統一的要求,突出泉城自然風貌和歷史文化特色。第十三條規定,在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山體保護的有關要求,避讓山體保護控制線。同時,初步劃定了泉水直接補給區、南部山區、白泉泉域列入重點保護名錄的325座山體保護控制線,控制線內除公益性項目外禁止開發建設,項目立項、規劃、土地出讓應避讓山體保護控制線。
二是在城市設計中,對鄰近山體的建設項目,從建筑形態、建筑高度、風格色彩以及退讓距離等方面充分考慮,減少對山體的遮擋,做到與山體景觀、城市風貌相協調。
三是在重點保護名錄的山體范圍內,對已有的采礦企業逐步關停,對不符合山體保護規劃的原有建(構)筑物逐步搬遷,對違法違規項目予以清理整治。
四是在山體保護范圍內依法進行建設的,采取措施將山體破壞控制到最低限度,并及時修復治理。
五是市人大常委會將加大對《辦法》貫徹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加大執法力度。
記者:濟南山體資源豐富,全市642座山體中,哪些山體需要列入重點保護名錄?
趙之祥:按照《辦法》第八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山體,應當列入重點保護名錄:一是位于泉水補給區和匯集出露區內或者對泉水涵養具有重要作用的;二是位于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國有林場內的;三是自然形態和生態系統完整、景觀原生獨特的;四是重要交通沿線兩側的;五是具有文化、文物保護價值的;六是對城市生態、景觀或者居民生活具有重要影響的。目前,325座重點保護山體主要考慮保泉工作需要,下一步將按照上述規定,堅持“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原則,繼續擴大重點山體保護名錄,劃定山體保護控制線,對全市山體進行嚴格保護。
記者:在《辦法》出臺前和施行后,山體遭到破壞了怎么辦?
趙之祥:一是對歷史上開采破壞的山體,因責任人滅失,我市將加大資金投入,將“三區一線”(城市規劃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交通沿線)可視范圍內的破損山體列入治理范圍,采取植樹綠化等生態措施進行恢復治理,消除安全隱患,改善生態環境。二是目前的山體修復治理主要依靠財政投資,這種模式很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辦法》明確提出,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誰修復”的原則,由破壞人和受益人限期修復治理。逾期不治理的,將由政府組織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同時將對責任單位進行嚴肅處罰,切實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三是部分群眾在自己生活的周邊山體上進行亂搭亂建、毀林種菜、違法采石、傾倒垃圾、私自建墳,這些行為都是不允許的。我們將督促國土資源部門按照《濟南市山體保護辦法》要求,重點加強山體保護執法監察,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對山體進行巡查,一旦發現上述類似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罰,對破壞山體的典型案件將在各類新聞媒體予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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