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8-05-21 09:27:05
原標題:泰山區法院:案外人占據他人房屋 法院依法強制騰退
為確保如期實現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5月18日,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再出重拳,組織執行干警30余名,經過6個多小時的努力,成功騰退了位于泰安市文化路果品公司宿舍的一處房屋,依法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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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某某與孫某某物權保護糾紛一案,法院于2013年11月作出判決,判令孫某某將涉案房屋騰退并返還金某某。判決生效后,金某某申請執行,被執行人孫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后孫某某死亡,其妻子田某某在涉案房屋中長期居住,并向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審查后,裁定駁回田某某異議,告知其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田某某在期限內未提起訴訟。為妥善處理案件,執行法官多次向其釋法明理,勸說其主動履行義務,但田某某一直借案件申訴等理由推諉、拖延時間,抗拒執行。在多次說服教育未果的情況下,法院決定對涉案房屋進行強制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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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此次強制騰退工作順利進行,執行局制定了周密的執行預案,科學進行了人員分組、分工,分為外圍警戒、人員控制、財產清點、證據采集等8個工作組,并配齊盾牌、單兵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設備。 上午8時40分,執行干警抵達涉案房屋處,田某某不在家中,辦案法官遂與其取得聯系,告知法院將依法強制騰退,隨后,安排專業人員強制開鎖進入房屋,財產清點組、證據采集組工作人員迅速展開緊張細致的物品清點、清單制作、證據保全等工作,并雇傭搬家公司將全部物品搬至申請執行人為田某某租用的周轉房內,整個騰退過程用執法記錄儀全程留痕。騰退過程中田某某及其家屬趕到現場,情緒激動,拒不配合,辱罵、撕咬執行干警,妨礙了執行順利進行,執行干警當即對有關人員進行控制并帶離執行現場。整個強制騰退行動持續到下午3點。
強制騰退房屋是執行案件中的“硬骨頭”,執行難度大、風險系數高,我院此次行動計劃周密,行動有力,效果顯著,充分展現了我院敢于直面挑戰,重拳出擊,堅決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決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通訊員 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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