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魯網
2018-05-28 23:24:05
魯網5月28日訊 5月28日,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下屬子公司青島新城創置房地產有限公司涉及訴訟的進展情況。
公告披露,2015年11月29日,新城創置與銀豐置業簽訂了關于濟南市歷下區劉智遠村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合作開發協議》,協議約定雙方按照協議約定合作開發項目地塊為濟南市規劃局濟規直(一)管函[2014]163號文件所確定的A組團A-1、A-2、A-3、A-4、A-5地塊。
具體合作模式如下:銀豐置業在A組團地塊經營性用地出讓時,應為各宗地單獨設立項目公司進行項目開發。在項目公司取得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后,銀豐置業配合新城創置對項目公司進行增資。增資完成后,銀豐置業持有項目公司30%股權,新城創置持有項目公司70%股權,項目公司由新城創置運營管理,銀豐置業負責配合和監督。
同日,銀豐集團向新城創置出具以新城創置為受益人的《履約保函》一份,銀豐集團承諾對于銀豐置業在《合作開發協議》項下所有義務,以及在銀豐置業違約時新城創置為實現本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支出的訴訟費、公證費等全部費用,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于2017年12月28日,濟南市國土資源局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該土地出讓公告包含了《合作開發協議》中所約定合作開發的A組團A-1、A-2、A-3、A-4、A-5地塊,對應的宗地編號分別為2017-G169、2017-G170、2017-G171、2017-G172、2017-G173,宗地坐落為歷下區經十東路以北,鳳山路以西。
2018年1月29日,銀豐置業競得以上地塊,并與濟南市國土資源局簽訂了該五宗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于銀豐置業未按約定,就五宗地塊開發設立項目公司并切實履行與新城創置的合作開發義務,構成違約,新城創置遂向法院起訴并申請訴訟保全,要求銀豐置業繼續履行。
截至目前,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同意訴訟保全申請并出具(2018)魯民初6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上述五宗地塊,查封期三年,從查封之日起算。
新城創置請求判令銀豐置業按照約定,五宗地塊開發分別設立項目公司,并按照《合作開發協議》約定繼續履行與新城創置的合作開發義務;判令銀豐集團就按照《履約保函》繼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義務。 (魯網記者)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