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8-06-27 20:31:06
青島首例由環保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庭。
青島新聞網6月27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呂佼 尤志春 )今天,山東環境保護基金會訴國電銀河水務(青島開發區)有限公司水污染責任糾紛案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這是青島首例由環保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根據今年4月頒布的《人民陪審員法》,青島中院環境資源審判庭組成了3名法官加4名陪審員的大合議庭審理本案,并指派技術調查官參與訴訟,對本案涉及的技術問題進行審查和提出意見。
原告山東環境保護基金會訴稱,原告于2002年8月成立,是一家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公募基金會,是符合《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可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被告國電銀河水務(青島開發區)有限公司自2016年6月20日以來在生產過程中因超標排放污水受到行政處罰36次,但其拒不改正超標排放的違法行為,給環境帶來持續性損害。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并承擔超標排放污染物所產生的環境治理費用。
被告辯稱,雖然36次出水超標是事實,但出水超標系進水超標造成,而進水超標非被告所能控制,經過被告生產經營減輕了水污染,而非導致了水污染,在被告積極采取了補救防范措施的情況下,不應認定被告具有水污染行為。發現超標后,被告已積極采取了各種措施,投入了巨額費用,在目前公司尚沒有盈利的情況下,履行社會責任,向總部申請了資金,才得以維持運營。
庭審中,在法庭調查階段,原、被告雙方就訴爭的問題分別進行了舉證、質證。在法庭辯論階段,雙方就爭議的焦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的辯論。經合議,合議庭當庭裁定被告從即日起立即停止超標排放,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停止超標排污的違法行為,排污必須達標。被告從即日起每天監測采集出水水質數據,每7天將采集的數據報送合議庭一次,直到本案結案為止。
法庭將另行通知繼續開庭審理本案的日期。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