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壹點
2018-07-03 10:14:07
原標題:濰坊要給來濰就業博士、碩士、本科生發生活補助
2日,記者獲悉,為深入推進大學生集聚計劃,更大力度吸引優秀青年人才來濰就業創業,助推新舊動能轉換、“四個城市”建設和鄉村振興,濰坊市出臺大學生生活補助經費發放辦法。符合條件的本科生到博士生,在一定期限內,每人每月可領5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補貼。
對企業、學校、醫院、科研院所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以及來濰自主創業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5歲,須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及以上全職勞動合同,且在濰繳納社會保險),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助,期限5年。對新進站(含創新實踐基地,下同)博士后研究人員,按其在站實際工作月數,給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補助,期限最長2年。
對企業及鎮、村(社區)醫院、學校新引進的碩士研究生,以及來濰自主創業的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歲,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全職勞動合同,且在濰繳納社會保險),給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補助,期限3年。
對企業新引進的本科畢業生,以及來濰自主創業的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歲,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全職勞動合同,且在濰繳納社會保險),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補助,期限1年,其中,對“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補助期限為3年。
據介紹,補貼辦法適用的用人單位注冊地須在濰坊。本辦法中大學生是指自2018年1月1日后初次(以初次在濰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來濰就業創業的全日制大學生。
凡符合條件的大學生,由用人單位統一向人社部門申請。其中,納稅用人單位向注冊納稅地同級人社部門申請;中央、省屬駐濰及市屬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縣級及以下所屬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單位統一向本地人社部門申請。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濰坊市大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2份;申請人身份證、學歷證,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及外籍大學生需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有關證明,以上證件、證明須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濰坊市大學生生活補助申請匯總表》2份;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就業大學生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全職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自主創業大學生需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1份。
進站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補助申領材料:《濰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員生活補助申請表》2份;山東省博士后工作辦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介紹信原件及復印件1份;進站博士后、設站單位、高校流動站聯合培養三方協議原件及復印件1份; 進站博士在站期間考勤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屬于市人社局審核的生活補助,由市財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審核結果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市人社局專門賬戶,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發放至申請人社保卡賬號(在站博士后生活補助發放至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屬于縣市區、市屬開發區人社部門審核的生活補助,參照市級流程發放;縣市區、市屬開發區發放補助中市財政承擔部分,在材料審核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經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由市財政局撥付至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財政部門。
每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只享受1個周期的補助政策,補助期限內在濰坊市域內變更工作單位的,可接續享受補助政策,補助期限累計計算。補助期滿后,在濰坊市域內變更工作單位或離濰后又回濰工作的,不重復享受補助政策。各級各單位不得虛報、截留、擠占、挪用補助資金。對補助期內離濰的人員,用人單位應及時通知人社部門,移出發放計劃,停止發放補助。用人單位和申請人要實事求是提供申領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助的單位,一經查實,5年內取消享受本政策資格,騙取的補助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繳;對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助的個人和申報單位負責人,永久取消享受本政策資格,納入失信人才黑名單,5年內不得申請濰坊市級及以上人才項目,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審核單位要安排工作扎實、業務能力強的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嚴或違規審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追責。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蔚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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