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齊魯晚報
2018-07-13 15:13:07
日前,棗莊市物價局印發了《棗莊市電信行業價格行為規范》,未經用戶同意,電信業務經營企業不得提供服務并收費,在用戶出現異常的費用時,經營企業應當盡可能迅速告知用戶并采取相應措施。《規范》將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齊魯晚報記者了解到,《規范》所稱的電信行業價格行為,是指電信業務經營企業為用戶提供電信服務時發生的價格或資費行為,其中包括代理網點。
經營企業在制定資費方案時,應當為用戶提供多種方案供其選擇,方案中需要列明服務清單、資費標準、計費方式等內容。如果對于用戶需求的數據、語音、短信息、寬帶等業務需要打包銷售時,必須另外提供包內單項業務單獨的資費方案供用戶選擇。同時,經營企業必須明碼標價,在醒目的位置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計費標準、價格和舉報電話等,并為用戶提供至少一種便捷的自助查詢費用信息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規范》中明確規定,電信業務經營企業不得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提供服務并收費,因特殊情況需變更服務內容或收費標準的,應該至少提前24小時告知用戶,并保存用戶確認的憑據。在用戶出現異常的費用時,經營企業一經發現,應當盡可能迅速告知用戶并采取相應措施。
此外,《規范》中還規定,電信業務經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未明碼標價,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違法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企業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強制或者變相強制用戶選擇指定的資費方案的;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利用市場支配優勢,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實施價格傳統、價格壟斷行為的;未按照國家規定降低收費標準或者對命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其他價格違法行為。(記者 秦政)
想爆料?請登錄《陽光連線》( https://minsheng.iqilu.com/)、撥打新聞熱線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錄齊魯網官方微博(@齊魯網)提供新聞線索。齊魯網廣告熱線0531-81695052,誠邀合作伙伴。
網友評論僅供網友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齊魯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我來說兩句